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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宅设计提高消防标准 已于本月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9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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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住宅设计有了更高的消防标准。上海市建交委透露,新修订的本市《住宅设计标准》已于本月正式施行。新标准着重对居民住宅有关的消防安全内容进行整合,提出了在居民住宅新增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喷水灭火系统、报警装置、应急广播装置、避难层等设计要求。

  过去,在本市及国家的住宅技术标准中,对消防安全没有专门条款,各种要求散见于相关专业消防标准中,工程建设人员往往要参考多本标准。通过此次修订,涉及居住质量、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和防火安全等内容在一本标准中集中体现,确保了标准的完整性、可操作性。

  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明确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喷水灭火系统、报警装置、应急广播装置、避难层(区)等设置标准,明确在住宅户内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居民小区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疏散通道等处增设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对住宅设计涉及的总体结构、公共部位、构配件、给排水、电气及智能等环节的条文进行了修改。针对新建商品住宅中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数量日趋增多的现状,新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并对已建成住宅的改造作了明确。

  对于新建高层、超高层商品住宅 要求在高层住宅共用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手动报警、应急广播装置;在超高层住宅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避难区。

  对于已建成的居民住宅 市有关部门将根据此类建筑的设计年限和消防设施状况,结合既有住宅的修缮或改建工程,在条件具备后逐步开展消防设施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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