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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要将乡村医生纳入“新农保”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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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兰州12月5日电 (记者 王艳明)为了让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甘肃省提出要将村医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

  记者5日从甘肃省卫生厅了解到,根据最近出台的《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将乡村医生纳入“新农保”,按“新农保”待遇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还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乡村医生是我国卫生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长期承担着农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乡村医生队伍状况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事关农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

  为了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2007年起,甘肃省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医(每村一人),按人均每月1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劳务补助,每年1200元。2010年,为适应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的新要求,甘肃省提高了村医补助标准,以县为单位,按每村每年6000元的标准安排村医补助资金。

  与此同时,甘肃省不断巩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010年,向上万个村卫生室配备了急救箱等设备。2011年新建村卫生室上千个,并提出年内要消除上千个无医无药村,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从2012年起,甘肃省将对完成设置的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有1所设置规范、能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诊疗服务等工作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使乡村医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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