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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新规保"保障房公平分配" 北京成立查询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10: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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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记者马喆)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 报道,随着今年全国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开工建设,多地也出台新规,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公平、公正。 

  北京保障房管理新政更加严格和细化

  在北京新进出台的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当中,对于保障性住房的使用者的要求是更加的严格和细化。比如说对于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者是要由北京的区县的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他的申请资格,并且还要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个人的信用档案,这些申请人五年内是不能够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这样一个资格。

  另外,公租房转租转借给他人,同时公租房的承租人连续三个月在所承租的这个公租房里面居住不满3个月,只要出现这样的一些情况,公租房的产权单位都是可以依照合同,来解除这个合同,收回房屋,并且这样的申请人也是五年内不能够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也就是说这些规定比之前规定相比,现在的规定来说更加严格也更加细化。

  同时,对于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申请人进行规范的同时,这个办法也对于公租房的产权单位进行了规定,比如说产权单位不能够将公租房出租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同时产权单位也不能够变相的出租出售公租房等等,这些都是也是被严格禁止的。

  北京成立查询机制 联网查询骗租骗购保障房

  北京保障性住房现在的分配管理方面,除了之前所严格执行的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并且坚持这种入户调查、单位走访、社区会审、社会公示以及实行居民的听证评议制度,来确保保障性住房对象的严格的资格以外。北京现在还公立了一个由公安、社保、地税、车管所联网的这样一个查询机制,相当于它是多个部门共同查验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纳税、车辆、库房等等各方面的情况,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格的严格。

  另外北京现在对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行为,无论这个对象他是在申请轮候的期间,还是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或者是租房合同,甚至是入住以后只要查出有骗租骗购行为的话,都要取消相关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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