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沃尔玛东方时代店遭"逼迁" 起诉新东家索赔一审败诉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1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厦门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由好又多变身而来的沃尔玛东方时代店,面临着随时中断经营的危险,这一沃尔玛东方时代店遭“逼迁”案一度引发各方高度关注。近日,思明区法院判处沃尔玛延期支付租金的行为构成先行违约,故双方租赁合同已解除,同时驳回沃尔玛东方时代店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据了解,目前新业主正在积极对外招商。

  东方时代产权被转让 迟付租金引纠纷

  2004年12月3日,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与拥有产权的“东方时代广场”部分物业的开发商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租期为20年。因沃尔玛收购了好又多,2004年12月18日,广州好又多公司将其在《物业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沃尔玛。自此,沃尔玛开始进驻东方时代。2007年8月14日,开发商与沃尔玛就租赁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

  2009年底,开发商将租赁物业的产权转让给厦门新鹭东方商贸公司,并发函告知沃尔玛租金将缴交给新东家。

  2010年2月,由于沃尔玛未依时缴付下一季度的租金,新业主发出催告函催讨仍不得,2010年3月24日,新业主要求与沃尔玛解除租赁合同,沃尔玛不同意,并于当年3月29日交付部分租金。

  新业主数次发函 要沃尔玛搬走

  之后,新业主数次发函要求沃尔玛搬迁,沃尔玛不同意,说可以按时支付租金。2011年8月,新业主告知沃尔玛要开展检修工作。2011年8月10日至8月21日,新业主以停机检修为由,切断了租赁物业的中央空调。由于中央空调被切断,商场营业额也跟着下降。

  沃尔玛认为,新业主切断中央空调的行为构成违约,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然而,新业主以沃尔玛违法占用场地为由提起反诉同时还要求支付场地占用费。

  先行违约 合同已经解除

  近日,思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据此,沃尔玛延期支付租金的行为构成先行违约,新业主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行为于法有据。因此,沃尔玛要求新业主停止违约行为和赔偿因停止中央空调造成的营业损失的诉求于法无据。故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同时,驳回沃尔玛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

热词:

  • 沃尔玛
  • 时代店
  • 一审败诉
  • 业主
  • 物业
  • 东家
  • 物业租赁合同
  • 开发商
  • 索赔
  • 200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