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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多拿一块钱或扣好几千 警惕“一元税差”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3日 16: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合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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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奖多发一块钱就要多交好几千?”眼下年终将至,每到这个时候,年终奖都成为大家十分关心的话题。而今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了新标准,那年终奖会不会受到影响?现在的年终奖该怎么征收呢?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上午就此解答表示,年终奖的征收档次跟以往相比发生了变化,但是起征点和征收的档次相比以往则有所变化。 

  12366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年终奖征税有这样的几种情况:如果月工资不高于个税起征点3500块钱的,那么把年终奖金除以十二个月,再加上工资后减去3500,剩下的部分是应交税部分;而如果超过3500块钱,那么就把年终奖除以十二之后,按照相应税率扣除。但是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这种算法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之前因为其他原因已经使用过一次了,那么年终奖就只能加在十二月的当月收入中按照相应税率进行扣除。

  “征收的方法与以往相比没有变化,但是起征点调整为3500块钱,税率也由九档变为七档,一般来说,还是让不少市民可以多收入一点。”

  不过相关的税务专家却表示,今年的新个税征收方法并没有解决一直存在的“1元税差”的问题。“从2005年1月开始,我国首次允许将年终奖金分月分摊计税。即把奖金总额除以12后的金额为税基,再根据其相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所得税额。年终奖分摊计税的目的是减轻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但计税过程中也会在税率累进临界点出现 ‘1元税差’的矛盾。”专家表示,按照目前的个税征收算法,例如每月1500元以内的应纳税额度按照3%来进行征税,但是超过一毛钱也要按照10%来进行征税。“这对于很多不注意的市民来说,就会白白的少收入不少。”

  税务专家提醒到,在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之下,尤其是年终奖“一发一大把”,市民还真得注意自己是不是就多发了那一块钱。(卫姜飞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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