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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一旦征“碳税” 中国明年须付8亿“买路钱”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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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欧洲法院驳回美国航空运输企业诉讼,判定欧盟即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征收的国际航空碳排放税未违反国际法。分析人士表示,欧盟在2012年征收碳排放税已成必然。而一旦欧盟航空“碳税”明年准时开征,中航协预计,中国民航业2012年当年将为此支付约8亿元。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这一裁定表明了其自身的态度,即欧盟对于征收碳排放税是认真和坚决的,碳排放税是适用于所有航空公司的,任何企业都不能例外。美航的败诉基本上宣告世界其他地区对欧盟这一政策的反对已经无效,欧盟在2012年征收碳排放税已成必然。”

  早在今年3月,欧盟就已通过开征碳排放税的指令,决定把航空业纳入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系统。欧洲法院21日的裁决,只是正式给予这一指令的司法认定。按这一指令,全球4000多家经营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均须为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系统支付“买路钱”,从明年1月1日起支付其排放权额15%的税额,并从2013年至2020年逐步上升至18%。

  根据欧盟指令,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几乎所有起飞或降落在欧盟境内的国际空运活动都需要纳入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不论该运营商是否属于欧盟成员国。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此前测算,开征第一年,进出欧盟的航空公司将因此增加成本35亿欧元,并且这一数字会逐年递增。

  侯宇轩表示,基本上可以肯定欧盟在2012年一定会征收碳排放税。无论是各国的反对还是航空公司的起诉均已宣告无效,暂时已经没有方法可以阻止欧盟征收碳排放税了。欧盟已经为征收碳排放税制定了法律,在短时间内让欧盟修改法律的难度很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杨彩霞表示,欧盟航空“碳税”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指令针对所有国家的航空公司,由此将不需要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的国家的航空公司纳入了强制减排体系;该指令未能考虑各国航空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合理地遏制了处于成长阶段的航空公司的发展;欧盟以历史排放水平为基础分配初始排放权,这实际上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了比发达国家更重的减排义务。”

  侯宇轩认为,尽管国际民航组织的大部分成员都反对欧盟的碳排放法案,都是欧盟始终不为所动。可以预计中国航空的反对也不会产生效果。至于起诉,美航的败诉已是前车之鉴。基本上目前中国民航并无好的措施来规避这一法案,唯一的方法是静观其变。

  对于中国而言,尽管有《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作为“护盾”,但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紧随美国起诉欧盟,并非易事。一旦欧盟航空“碳税”于明年起准时开征,中航协预计,中国民航业2012年当年将为此支付约8亿元,到2020年将增至30亿元,“此间9年累计支出约176亿元”。

  商业航空智囊团美国航空机构(American Aviation Institute)的副主席米勒(Mike Miller)称,以目前的油价水平考虑,因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美国飞越大西洋的机票价格可能上涨70至90美元。米勒称,征收该税的最终结果就是乘客为碳税买单,机票价格上涨将抑制市场需求,美国航空业将减缓航线投资以此降低排放,同时购买更多能源高效的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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