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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位拒缴公积金将受处理 新规明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 1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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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那些拒不依法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将依法处理。这是上海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

  统计数据显示,至今年11月底,上海累计向155.84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2579.69亿元,累计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42亿平方米。(记者 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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