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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180万亏成1万客户:轻信银行亲情蒙阴影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7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 (记者 林磊) 本网5月4日报道了在深发展理财180万亏成1万余元的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消息。王女士联系本网称,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已初步决定,将该案与此前已经完成第一次庭审的另一位起深发展客户理财巨亏案合并审理。

  在与中国经济网记者的交谈中,王女士再次回顾了当初购买理财产品经历和自己维权的心路历程。记者致电深发展行长办公室高级经理于慧萍,对方称自己在休假,而她给记者另外同事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图片来源:资料图)

  员工信口保证收益疑是“提倡”违规

  记者:回忆您购买深发展理财产品的细节,您认为在购买过程中,当初是哪一点吸引您购买的?

  王女士:关于此理财产品的购买,的确是在薛某(编者注: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南京路支行原工作人员)三番五次的说服下我才决定购买的。我曾经多次告诉她,自己对理财风险没有任何承受能力,对于基金、股票类的投资我都从来不碰。薛某则反复强调,我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任何风险,并向我保证到期时可以获得百分百的本金和最低5%的收益。而且,她还强调,金额越多收益越高。所以,在听取她的建议后,我分期分批将自有资金和两个姐姐以及父母的部分存款,全部共计180万元打到我所持的深发展银行卡内,由薛某代理操盘。

  记者:深发展与您的理财纠纷之中,它违规最突出的表现在哪?

  王女士:我认为在购买过程中心行的违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银行怎么可以为了银行的高收益而 无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极力推荐产品,不但不对我们做风险评估,甚至极力回避风险,并无限夸大收益。

  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代客户操盘交易这是被明令禁止的,银行怎敢无视交易所的规定,触碰红线。

  三、银行资深理财师竟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大肆违规操作,究竟是银行的监管缺失还是银行大力提倡。

  四、还有一点我也有疑惑,就是我从没有将自己账户的密码交与薛某或者其他深发展工作人员,但是在资金交易上,银行怎么能够在不告知我的情况下,自如将我的资金转入转出。这是怎样的一套系统?我之所以购买了此产品完全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和对“无任何风险”的承诺的相信。

  见收益就抢令客户备受煎熬

  记者:购买理财产品后,这前后1年的过程中,您对银行的服务有什么感触?

  王女士:购买了深发展的此产品后,曾先后盈利了966000元,其中712800元是按照约定汇入由薛某填写汇款单的指定帐户,换而言之,就是收益竟然归薛某所有。到现在,我的帐户中还剩一万余元,在随时波动着。最气愤的是银行怎么可以任薛某随便离职,让我们找不到她,无法说理。而事到如今,深发展却又反将责任推给薛某,说一切都是其个人行为,与银行没有关系。我想,我的钱是在你深发展的银行里,薛某也是你银行的人,怎么就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记者:此后您是怎么做的?直接找律师?

  王女士:没有,我接下来又投诉到深发展银行的总部多次。其中,有一次深圳总部的一姓韩女士给我打电话,我向她透露出要打官司的想法,被她阻止了。她说“你不要急于打官司,我行很重视此事,正在积极调查,我们会妥善解决此事,你不是连律师费都可以省了。”可是,再后来深发展方面就杳无音讯,也再也没有找到这位韩女士。我觉得,深发展人员一再这样敷衍的表态使我延误了维权时间。本来,而从去年九月至今,我已经备受煎熬,这样的处理态度简直是令我雪上加霜。

  投资者建议重罚“害群之马”破坏和谐

  记者:您分析过所购产品的特点吗?现在有没有什么新的认识?您觉得投资者通过这个事情,可以吸取哪些教训?

  王女士:对于此产品,到现在我才只知道是什么杠杆交易风险极大。其他还是不清楚,我想我永远不会再做这种投资,也就不会过多研究,并且也没有这个心情和能力。我觉得投资者是没有错的,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也希望制度的完善使得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自洁自律,杜绝像深圳发展银行这样的害群之马的出现,以免再有无辜的普通百姓受害,切实营造和谐社会,稳定的环境。

  记者:你现在期待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王女士:前面我已经说了,购买这一理财产品,我是动用了家里两个姐姐和父母的钱的。理财出现亏损后,令家里亲戚之间的关系都蒙上阴影。我有时候真不知怎么面对父母和姐姐他们,真后悔当初轻信了深发展人员的承诺。我现在,只盼望我的维权之路顺畅,期盼法律的公正审判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利益。把我父母及姐姐的钱早日拿回来,找回家庭原有的和谐和美满。

  

责任编辑: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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