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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减税发挥作用 须解决初次分配问题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8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华夏时报

 



  在当前经济增速明显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趋势之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如何真正落到实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杨志勇研究员近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一年减税空间在5000亿到6000亿元应该没什么问题。

  方案落实难度很大

  《华夏时报》:解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推进与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之间的矛盾,究竟有怎样的好路径?

  杨志勇:观察和解决收入分配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考虑财政收入下降和政府扩大支出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地考虑如何通过税收来加以解决。最基本的认识在于,初次分配上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制度的调整加以解决。比如我们反对靠垄断和贪污腐败来挣钱,但这是财政税收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只有在初次分配问题解决的差不多的时候,才可考虑如何发挥财政税收的作用。

  《华夏时报》:从宏观层面来观察,当经济增速明显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之时,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要真正落到实处,是否难度很大?

  杨志勇:当然难度很大,收入分配本来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出了方案也有个落实的问题。我看到的相关方案,比如“限高、扩中、提低”六字方案,对于什么是公平的问题,就没有思考如何去解决。而且人们对公平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社会只是简单地说什么都必须由富人承担,那么,谁还会去创造财富?比如现在的住房政策,很多人辛辛苦苦挣钱买了商品房,如果还要被征收房产税,而有人不怎么赚钱,却能得到保障性住房,那么很多人可能就不会再去挣钱,就会等着政府分配保障房了,因为那样就很轻松,什么都不用交。但是,这样的社会怎么进步呢?

  《华夏时报》:如果所谓“限高、扩中、提低”实现路径艰难,是否必须从增量财富中寻找解决方案?

  杨志勇:我个人不太喜欢这个六字方案。所谓限高,限的是什么高?所谓高,很可能是我们要培养的未来的中产阶层,而且所谓的高,并不见得有多高。我们应该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但目前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基本停留在简单的“劫富济贫”阶段,这怎么能解决问题?必须通过创造财富,通过财富的增长来解决问题。当然也需考虑如何堵住制度漏洞的问题,比如垄断、腐败等。最终还是要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华夏时报》: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有效实施,我们可以有怎样乐观的期待?

  杨志勇:如果不能乐观地期待的话,这个国家就完了。但收入分配差距是否过大,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争议,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的某个阶段,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不只是中国问题。对于收入分配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信息沟通交流的增多,原先没有看到差距的人们会更多地看到差距。

  因此,收入分配方案的思路,我一直认为首先必须解决什么是公平的问题。然后要认识到一个人在不同时段的收入变化。

  1998年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于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虽然2009年上半年财政收入有个小插曲,但我们还是习惯于今年比去年要增加一些收入。而实际会不会这样增长?在经济的转折时期,我们必须考虑这个问题。

  减税空间依然很大

  《华夏时报》: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哪些比较容易实现的目标?

  杨志勇:最重要的,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公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没有搞清楚,只是想着从富人那边拿钱给穷人,这个思路肯定不对。要看到富人是怎样的富法。整个社会现在对于收入差距的承受能力不是简单地比如五比一或者一百比一的关系。那些凭借创新、凭借智慧和劳动致富的人,比如阿里巴巴、腾讯等企业的老板,即便一年挣几个亿,大家都能接受。而贪官即便挣个几十万,一般人都会难以接受,因为是贪污受贿所得。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让每个人都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肯定应有所保障,而且应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对于中等收入者,不应让他们整天辛苦卖命最终却可能几乎什么也没有获得。社会应鼓励大家去努力创造财富,并且让大家在挣钱的同时,生活福利指数更高一些。

  对于那些大学刚刚毕业的社会群体,其收入暂时肯定比较低,但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这些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应该都能买得起商品房。

  政府改善收入分配的途径应是多方面的,税收收入调节作用其实很有限,并且往往有很多副作用。

  总体来看,减税空间仍然很多,比如消费税,目前很多国民的消费流失于海外,如果下调消费税,这些消费就可能留在中国大陆。再比如个人所得税,我们似乎老是在工资薪金所得上做文章。目前虽然中低收入者的个税有所下调,但对于所谓中高收入者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以上就要适用45%的税率,从全球范围内来看,整体上是偏高的。这一税率如果不能有所降低,将可能导致这些人当中有很多人不再在中国大陆缴税,从而使中国大陆失去一部分本来可以用来改善人民生活的收入。

  在劳务报酬所得方面,目前实行的是一次2万元以上要加成征税。这样,劳务报酬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这个标准是1994年确定的,但当时的2万元和现在相比,购买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都应有对应的调整。综合所得的税制改革目前还不具备条件,但对应的改革应该可以推进。再比如有些作家十年成一书,其稿酬所得虽然减征30%,按14%的税率征税,还是比较高的。高税率下,我们又如何鼓励创新?

  《华夏时报》:相对于今年的赤字规模,所谓结构性减税还有多大空间,如何去挖掘?

  杨志勇:减税空间一年在5000亿到6000亿元应该没什么问题,现在财政收入增幅下降,2012年预算安排财政收入只是增长9%。只要实现这一目标,预定的那些财政支出安排就没有问题,因此,不必追求太大的增幅,另外,财政收入也未必一定要保证快速增长。现在更值得关注的是,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的背后,是否意味着经济出了问题?若经济有问题,则实现9%的财税收入增长目标必然有难度。

  可推行全方位减税

  《华夏时报》:4月经济数据显示政府财政收入大幅下降,这似乎与减税形成矛盾,既然税收增幅下降为何还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可能的困难与挑战有哪些?

  杨志勇:减税本来就是一件该做的事情,而税收增幅下降说明经济有问题,也说明减税更是该做的一件事情。

  《华夏时报》:结构性减税是否也要做好增税改革的文章?

  杨志勇:我历来主张,既然减税,就应是全方位减税,我基本不说所谓结构性减税。

  而推进资源税、环境税等有的已经列入“十二五”税改计划,有的正在改。那么,增税还有多大空间?如果资源商品由市场定价,那么增加的税收最终都要转嫁出去。即使价格一时不变,你看中石油、中石化对价格的游说能力多么强!上一轮油价大幅调高,全社会的反应又是多么得大!所以,所谓增税的改革,一定要结合公共政策来考虑。

  《华夏时报》: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推进,你如何评价?

  杨志勇:这项政策已取得一定效果,但如果再优惠一点,可能效果会更好。原有的小微企业税收征管,可能有某些不规范之处,并非按制度纳税,如果采取更优惠政策,就可能惠及更多小微企业。

  《华夏时报》:在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方面,你认为会有怎样的政策变化?

  杨志勇:这与消费税有相类似的地方,也与关税的定位有关。

  《华夏时报》:一直以来,营改增政策都被认为是一项减税政策,中小企业希冀从中获益更多。然而在试点过程中,会不会由于增值税进项太少抵扣太少,可能存在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由此来看,减税的政策效果是否容易打折扣?

  杨志勇:减税方面目前大家讨论比较多的就是“营改增”,上海在试点。增值税新设了两档税率。增值税税率太高不是一件好事情。现在来看,营改增最好是按行业全国同时推广,或者先在某些行业做试点,可能比先在某个地方做试点要好一些。当然,在上海的试点中看到了问题,可能会加快营改增的步伐。

  所谓税负不降反升,并非普遍现象。要算税负是否升高,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一开始测算的时候,按照过去数据模拟,绝大部分企业的税负都不会提高。原来的营业税,像在上海试点中,大部分适用3%和5%的比例税率。11%和6%都比这高,但可用进项税额抵扣。所以,正常情况下,大部分税负都不会上升。现在可能有一些行业或企业说税负增加了。怎么看?一个企业,有其生命周期。在生命周期的某个阶段,可能购物比较多或比较少,相应的进项税额就多或少,税负也就出现下降或上升。观察某个企业的税负应与其生产周期结合起来,可能更加准确。

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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