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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审批迷局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04日 13: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发改委称不审批 部分省市称已上报

  国家发改委的相关人士说:“各省的相关部门在听证会后,根据《指导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上报省政府批准后便可以实施。”

  中部地区某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说:“阶梯电价方案已经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了,目前在等批示。”

  相关专家表示:“阶梯电价不用着急推出,不走样比时间更为重要。”

  备受质疑的“阶梯电价”再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由谁来审批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出乎意料地陷入迷局之中。

  上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发改委、物价局,相关各方对于由谁来审批阶梯电价的说法并不一致。

  国家发改委的有关工作人员上周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仅是一个指导而非指令,因此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不符合行政核准的法定程序。各省的相关部门在听证会后,根据《指导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上报省政府批准后便可以实施。”

  这个说法并未得到所有地方发改委或物价局的认同。上周本报记者对28个省(区、市)的调查显示,一些地区的发改委或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阶梯电价方案已经上报国家发改委。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阶梯电价改革是国家发改委发起的改革,地方政府只是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必要对各地的政策进行审批。

  审批迷局

  国家发改委的该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阶梯电价的决策权已经下放给各省,没有规定要求各省必须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才可以实施。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规定,“各省阶梯电价具体试点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居民阶梯电价在国家统一指导下由各地进行试点后推行。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行”。

  然而,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对一些省市的地方发改委进行采访时,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说法。

  安徽省物价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安徽省的阶梯电价方案已经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了,目前在等批示”。他表示,由于电价属于国家管理规定,终极方案将报省政府审议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才能实施。

  四川、江西的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了类似的观点。他们说,必须等到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批复后,才会面向社会和媒体公布实施。只有山西省发改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对是否需要上报国家发改委,目前还不清楚。

  此前,河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处长王彦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河南省阶梯电价方案调整后上报国家发改委,但至今还未得到批复。他还说,此次推迟执行并不只是河南省,而是全国性的。

  无独有偶,《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中明确提出,“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201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要求各地制定具体方案并进行价格听证后,报国家批准实施。”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也有地方机关持与国家发改委类似观点。吉林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说,各省完善方案后无需再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报省政府批准即可。

  林伯强认为,阶梯电价改革是国家发改委发起的改革,地方政府只是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必要对各地的政策进行审批。

  推迟之争

  6月1日到底是不是国家发改委设定的各地执行阶梯电价的最后执行期限?上周国家发改委的人士向记者否认了上述时间节点,并表示距离上半年还有近一个月,目前还不能说推迟。

  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3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说,将于今年上半年推出阶梯电价。

  该发改委的人士强调,阶梯电价具体的执行时间以政府官方网站信息为准,以《指导意见》为准,若无说明,则按原计划实施。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指导意见》中并未看到“6月1日,全国试行阶梯电价”等任何信息。

  截至6月2日,全国并无任何省市发布试行阶梯电价的消息。此前,包括河南、河北、江苏、吉林等多个省市的相关负责人曾在听证会上公开表示拟于6月1日试行阶梯电价。

  记者拨打河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电话,工作人员说:“具体情况以文件为主,推出时间不好说。”福建省物价局秘书科负责对外宣传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阶梯电价已上报省政府,但还没批复。

  有无影响

  虽然,各省发改委或物价局拒绝透露阶梯电价暂未实施的真正原因,但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除等待有关部门的批准外,各地听证会百姓反对声音强烈,地方需要根据听证会情况以及居民的意见修改方案,也是部分省市未能按照原定计划实施阶梯电价的一个重要原因。

  调查中,包括湖北省物价局环境与资源价格处和吉林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表示,“阶梯电价的方案还在修改,寻找相关数据支持,并未上报。”只有河北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曾对媒体给出时间表,“方案框架已经形成,将争取在6月30日之前对社会公布”。

  林伯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阶梯电价比较敏感,几乎涉及所有居民的利益,推迟时间研究方案对居民、对政策的落实是更为有利的。

  一位接近国家电监会的人士也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阶梯电价重在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不应受执行时间限制。“毕竟政策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改革,而不是为了在特定的时间完成任务。”他认为国家发改委已经出台《指导意见》,地方发改委或物价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向上报批后,根据各省条件成熟的情况选择试点还是在全省实施,“不走样比时间更为重要。”

  而半路杀出的 “程咬金”魏桥电厂因0.35元低电价和25%的毛利率备受关注,也引起了居民对用电成本的质疑。

  分析人士认为,公开电力成本将会更加有效地推进阶梯电价的实施,减少居民的质疑。

  本报记者联系了魏桥集团并发采访函试图了解魏桥低电价背后的真实情况。但截至发稿日,并未收到回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将继续跟进报道。(见习记者 王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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