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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份发布2012年工资指导线 新疆最高北京最低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19日 10: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新网

 



  

10省市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一览

  中新网6月19日电(财经频道 李金磊)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截至6月19日,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发布了2012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其基准线大多在14%左右,其中新疆和天津基准线最高,达16%,北京基准线最低,为11.5%。

  新疆、天津基准线最高 北京最低

  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在目前已经公布的10个省份中,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最高的是新疆和天津,均为16%,最低的是北京,为11.5%。统计得出,这10个省份的基准线平均为14.1%。

  统计显示,在这10个省市中,上线最高的是河北,为23%,最低的是上海,为16%,10个省份的上线平均水平为19.8%;而下线最高的是天津,为7%,最低的是山西,为4%,其中,宁夏未对下线作出具体规定。除宁夏外9个省份的下线平均水平为5.3%。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下线以及上线。根据工资指导线,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不同指导线调整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基准线是指企业工资平均增长幅度;工资增长上线也可称为预警线,是指企业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下线是企业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

  无强制性但可作工资集体协商依据

  最近公布工资指导线的是北京市。6月1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建议,正常生产、效益增长企业,涨薪幅度应为11.5%。对于2010年、2011年效益增长较快,2012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不应超过预警线16.5%;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4.5%安排员工涨薪。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并没有强制性,但可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依据。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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