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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标准大幅提高后我国贫困人口增一亿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4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林晖、周芙蓉)“村村平坦路路争辉铺锦绣,处处小康楼楼溢彩庆丰年。”在乌蒙山区腹地的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迤那镇芙蓉王新村,村民赵美荣将这样一副对联挂在新家门前。“过去住的是土坯房,政府帮我们拆了盖上新房。”赵美荣在富有黔西北特色的新家前笑容灿烂地对记者说。

  今年2月份,威宁县所在的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正式启动。这一项目力争从根本上改变片区的落后面貌,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越来越多的贫困农民正和赵美荣一样,在扶贫政策的帮扶下,迎向美好的新生活。

  10年来,我国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就,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按原来的扶贫标准,我国2010年底的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688万,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目标,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去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按照新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将从2688万人增加到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3.4%。

  扶贫标准虽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背后折射出的却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辉煌成就和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人民的亲切关怀。

  回望1986年第一次制定扶贫标准时,在对6.7万户农村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的基础上,我国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06元作为贫困标准。此后,这一标准随物价变化不断提高,到2010年为1274元。如今,又实现了从1274元到2300元的巨大飞跃。

  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很突出,扶贫开发工作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贵州省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截至2011年底,按2300元扶贫标准,贵州有贫困人口1149万人,贫困发生率33%,占全国近9.4%。

  贵州省扶贫办主任叶韬介绍,未来10年,贵州将把创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作为总抓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强基础扶产业、提素质保民生、创机制探路子,探索适合中国西部农村后发赶超的发展之路。

  去年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连片特困地区是新时期扶贫开发主战场。这些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等11个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共有14个片区680个县。这些地区是全国扶贫对象最多、贫困发生率最高、扶贫工作难度最大的地区,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一项项惠民政策已经纷纷出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要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有关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也要向片区倾斜;国家在连片特困地区安排的各类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片区县安排……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要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同时,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随着一项项扶贫攻坚规划先后启动实施,我国正朝着这一目标奋力前进。

  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从2002年至2010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增基本农田5245.6万亩,新建及改扩建公路里程95.2万公里

  从2002年至2010年,新增教育卫生用房3506.1万平方米,解决了5675.7万人、4999.3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到2010年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饮用自来水、深水井农户达到60.9%,农户人均住房面积24.9平方米

  到2010年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然村通公路比例为88.1%、通电比例为98%、通电话比例为92.9%

  数据来源:国新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

  (国新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 林晖 周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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