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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手交闲置费一手涨房价不再可能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3日 09: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法制日报

 



  目前,因为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占了较大比例。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今天表示,7月1日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作出的“净地”出让规定将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之路堵死。

  今天,国土资源部就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王守智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对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土地闲置一年,按办法规定,需要缴纳20%的闲置费。对此,王守智说,“闲置费收取之后不得打入开发商的成本,开发商一手交闲置费一手涨房价不再可能。”

  政府出让的必须是“净地”

  2010年,国土资源部曾公开发布我国闲置土地数量。当时,廖永林曾表示,在各地上报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王守智说,为杜绝这一问题,办法从制度上对此进行了防范,“办法明确要求,政府土地出让必须是‘净地’,禁止出让‘毛地’。”王守智说,办法中规定的“净地”,是指市、县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等所必要的基本条件。

  同时,办法明确了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应当约定开工、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王守智表示:“这一规定,迫使政府必须高效,不能无故拖延交地时间。”

  20%闲置费不得计入成本

  “闲置土地一旦被认定,根据办法,如果是闲置一年的,将收开发商20%的闲置费。”王守智说,这20%的闲置费收取之后不得打入开发商的建设成本。“这20%必须是开发商在其开发成本之外再拿出20%,也就是说,将来开发商一手交闲置费一手涨房价是不可能的。”

  据王守智介绍,为防止土地闲置,办法要求土地使用权人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

  闲置土地认定需三四个月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记者提出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到底有多少闲置土地”的问题,廖永林表示,办法实施后,对于闲置土地的认定将更加严谨。

  办法要求,认定闲置土地,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发闲置土地认定书;同时,用地者还要对此进行答辩。廖永林说,按照这一办法,如果真的要把一个闲置土地认定下来,大概需要3至4个月时间。(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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