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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杀一儆百:起诉加多宝经销商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07: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叶碧华

  7月4日,本报从广药集团获悉,针对市面上存在的大量有“王老吉”字样的非广药集团授权生产的凉茶,广药集团将全面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进行维权。目前,加多宝公司和侵权王老吉凉茶的经销商已经被广药集团告上法庭,并获得立案受理。

  广药状告经销商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定,认定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于2002年及2003年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广药重新拿回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但双方的争议并未就此结束。

  据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立俊介绍,广药集团已经将加多宝公司生产、带有“王老吉”字样的侵权产品的销售商告上法庭,至今已有两起因涉嫌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被起诉。

  据本报了解,这两家被起诉的经销商分别是广州新供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东莞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目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尽管广药在仲裁结果出来后便迅速组织生产,还与统一、银鹭等知名快消企业签订代工协议,顺利解决了红罐王老吉的产能问题,但在流通环节上仍遭遇困难。6月3日新装亮相至今,广药版红罐王老吉仅在北京和广州有售。据广州药业总经理、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董事长吴长海透露,目前广药版红罐王老吉已开发了1000多个零售和餐饮终端,主要是高端商超和便利店。

  “我们希望通过这两个案子起到一个警示作用。”马立峻表示,未来广药还将有进一步维权行动,不会在短期之内结束。

  维权成本高昂

  广药方面透露,目前郑州、北京、唐山等地的工商部门已经开始执法,查封加多宝生产的侵权王老吉凉茶。而在郑州、成都也有消费者起诉加多宝公司和其销售商,并获得法院立案,涉嫌侵权产品大部分是在今年5月9日之前生产。

  加多宝方面认为,无效合同应从裁决做出之日起计算,并强调公司在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之后没再生产“王老吉”商标的产品。

  但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明境律师事务所唐耀君提出,由于补充协议是鸿道集团公司用商业贿赂手段违法取得,其董事长至今尚因被通缉而潜逃在外,不但陈鸿道要受到《刑法》制裁,鸿道集团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广药方面认为,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的侵权行为时间应从2010年5月2日起算。

  自今年初起,加多宝开始实行其“去王老吉化”策略,先是将包装上的“王老吉”字体缩小,放大“加多宝”三个字,后来干脆生产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并在电视、报纸、网络多方面加大广告投入。有广告公司监测数据显示,仅4月份加多宝投入的广告费用就高达4个亿。此外,加多宝与经销商签订排他性协议,还大量向经销商压货。

  “起诉的策略是通盘考虑的,不等于说我们只告小的不告大的。”广药集团法律顾问、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明说。在上述两起涉嫌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起诉案中,广药提出的标的仅50万元。业内人士分析,加多宝经销商布满全国各地,逐一打击成本将非常高昂,广药亦避免破坏潜在合作关系,因此起诉更多是为了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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