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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北京综合报道:(记者 周红艳)2012年6月28日,青岛啤酒就其董事长金志国因个人身体原因将离职一事举办了媒体发布会,并就相关热点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回应和说明。
青岛啤酒称,金志国离职主要是个人身体原因所致,而集团目前的总裁孙明波将接任董事长一职,副总裁黄克兴任总裁。金志国日后仍将在青啤担任职务,作为青啤的名誉董事长和首席顾问。
青啤换帅巧遇大股东减持
在发布会上,青岛啤酒方面还就市场关注的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的投资行为进行了说明。
因为就在金志国的离职传言曝光之前的上周,6月18日,青啤的第三大股东陈发树大举减持青啤H股。据港交所披露的信息,陈发树减持青啤H股3200万股,减持价格与6月18日收市价50.55港元相比有4%-7%的折让,合计套现逾15亿港元。
梳理两人的关系,可以发现陈发树与金志国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和长江商学院的同学。金融危机时两人又一同狙击了日本朝日啤酒对青岛啤酒的收购战。两人无论是在私人方面,还是业务方面的联系都十分紧密。有这层关系做背景铺垫,再联想到本次减持"股神"般精准的时点,诸多投资者和媒体都质疑陈发树涉嫌内幕交易。
对此,陈发树其后发布一则声明称,“本人对青岛啤酒股份的投资行为均按照香港及内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无任何违法、违规操作。本人此前减持青岛啤酒H股股份,是基于个人投资理财方面的考虑。本人目前仍持有青岛啤酒股份已发行H股7.49%的股份。”
而青岛啤酒亦在发布会当场回应青岛啤酒公司事先不知道陈发树将减青啤H股的任何信息。而金志国本人则自证称,陈发树在减持之前,未与其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沟通,他对此也毫不知情。
内幕交易疑云未解
虽然两位当事人分别对于内幕交易的说法做出了回应,但依旧未打消市场的疑虑。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内幕交易属于市场失当行为,可以通过民事及刑事双轨制进行制裁。除透过民事途径下令违规者交出利润外,香港证监会可对内幕交易人士提出刑事检控。若公众和投资者怀疑有内幕交易,可向该会举报,同时香港证监会一直密切关注媒体报道,若发现报道问题可疑,也会主动介入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的杨兆全律师也向记者分析指出,根据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中国人在国内实施而结果在国外发生的行为,如果该行为在中国视为犯罪的,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因此,若证监会判定陈发树内幕交易事实成立,则我国司法机关对此案也具有管辖权。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内幕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情节轻重的重要标志甚至是唯一的标志就是金额。如果陈发树利用内幕信息套现事实成立,则完全可能被判处10年的最高刑期。另外,刑罚中还会包括罚金刑。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的数额是违法所得的1到5倍。照此计算,罚金预计将在2到3亿元之间。
而作为“泄密者”角色的金志国,则情况两分;如果金志国被证实是无意泄露了其离职的消息,获罪可能较轻;但如是故意泄露,并且从中获得好处的,则会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