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某卫视春晚中,小品《疯狂炒作团》引人关注,该作品以讽刺的形式将“炒作”以娱乐的形式带入公众视野,引起不小反响。有业内专家称,炒作严格说应该算是企业公关的一个分流,甚至是公关的某种变态。近几年随着新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络炒作现象日益突出,且愈演愈烈。
【媒体看法】:
人民网曾发表文章指出,网络炒作,正是在网络媒体迅猛发展的态势下出现的。浮躁的社会风气为网络炒作提供了社会心理依据。而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变异。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世俗化与功利化是网络炒作的社会本质原因。社会心态普遍变得金钱至上,一个个都想不择手段地赚钱,而网络炒作便成了一种捷径和工具。
与此同时,海量信息时代,许多企业患上了注意力焦虑症。在传统媒体上做广告,不见得有多少消费者会注意,效果很不理想,网络炒作则是低成本、高收益的传播途径。商业利益的推动为网络炒作提供了催化剂。
文章同时指出,在眼球经济时代,所有东西都可能成为炒作的对象,并且极易演变为不惜损人利己(甚至害己)的炒作,毫不节制地炒作,为了炒作而炒作。网络炒作的泛滥趋势让人感到遗憾和悲哀,必然会导致许多负面影响。包括舆论导向错误、社会诚信度下降、引起道德水准下滑等。
文章强调,网络本是一个自由的“公共平台”,而随着网络炒作的盛行,日趋演变成为道德感低下,没有真实感可言,人人在上面吐痰,污浊不堪的“垃圾场”。为此,网络参与者有必要少一些唾骂,多一些思索。
总之,网络炒作体现了社会转型期某些网民和商家想要一夜成名的心理,可能会恶炒成风,使得网络文化日趋商品化。应警惕网络媒体成为某些个人、企业、商家、网站、网络推手、别有用心者的炒作工具,故意制造混乱误导网民,偏离正义和公正,走向低俗化。
【专家观点】:
知名网络推广策划师王天星表示,如今的网络炒作逐渐成为网络营销的代名词,“其实不然,网络营销和网络炒作决不能划等号。”
王天星指出,网络不是菜市场,网络炒作也要遵守基本的道德底限,不是想炒就炒想怎么炒就怎么炒。它只是单方面的网络营销的其中一种,它不能持续稳定的发展,很可能昙花一现就消失殆尽。网络营销是一个将尽可能利用的资源进行整合的营销新理念,公关、口碑、互动、创意和危机应变能力缺一不可,因此网络营销必须正规化和系统化发展。
著名媒体评论员易艳刚曾发表文章指出,对网络炒作的适当规范很必要,但不宜“过敏”,否则有可能让网络失去应有的生气,变得死气沉沉。
易艳刚表示,互联网作为一种仍在发展中的参与性最强的大众表达方式,它应该受到更大的鼓励,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不是与此相反。因此,互联网的问题不在于是否规范,而在于怎样规范。规范网络炒作,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是什么是“炒作”,以及炒作是否损害了公共利益。
如果炒作的目的是塑造某个网络红人或者吸引大家关注,相信网络自身的制衡与纠偏机制足以让网民认清炒作者的“庐山真面目”。从以往的案例来看,无论是“芙蓉姐姐”“凤姐”还是“奥巴马女郎”,他们在借助网络进行炒作的过程中,对于普通网民的直接伤害微乎其微,网民们一般也能在第一时间认清其中的炒作痕迹。上这一类炒作本身就缺乏持久的生命力,炒作出来的泡沫很快就会被刺破。
如果炒作是某些人试图以不实的信息、耸人听闻的言论扰乱舆论,损害公共利益,达到牟利的目的,这种行为就需要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比如,一些为了炒作农产品价格,借助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的供需平衡,这时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澄清和引导舆论,避免公众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总之,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现象,干预应以是否违法违规,是否损害公共利益为严格界线。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或一些部门,仅凭借自己的好恶或者仅站在部门的利益立场上随意封帖删帖,钳制民众呼声,就很不正常。
易艳刚指出,针对这个别样的市场,应该结合我们的现实国情,在互联网的无序和规范之间寻找一种微妙的平衡,或许才是我们应对网络炒作以及网络表达的理性态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