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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爽约苏宁定增 认购方上市即浮亏14亿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9日 06: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7月7日,苏宁电器(002024.SZ)公告称完成2011年非公开发行,发行股份将于7月10日上市。值得注意的是,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相对于苏宁电器上周五8.5元的收盘价高出近30%,这意味着参与认购的张近东本人和弘毅投资面临着股份上市即浮亏约14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一共募集47亿元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近东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润东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弘毅贰零壹零中心(有限合伙),上述两家公司分别认购苏宁股份2.88亿股、0.99亿股,认购价格为12.15元,认购金额分别为35亿元、12亿元。

  此前,张近东持有苏宁电器股票比例为 27.9%;认购完成后,张近东直接及间接持有苏宁电器股票的比例将增至30.34%。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持有1.34%。

  对于此次47亿元资金募集,苏宁电器方面称,新募集资金将用于连锁店发展、物流平台建设、信息平台升级等投入。

  公告显示,苏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原为润东投资、弘毅投资和新华人寿,三家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分别调整为2.88亿股、9876万股和6584万股。但最后时刻新华人寿未能履约,并未参与苏宁电器的增发。这也使得苏宁电器的发行数量由4.53亿股降至3.87亿股,募集资金也由计划的55亿元降至47亿元。

  新华人寿的违约则可能被追责。苏宁电器在公告中称,润东投资、弘毅投资和新华人寿与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签署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其中第九条第一款约定“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由于新华人寿未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已构成违约,公司将保留根据《认购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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