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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葡萄变成酒的地方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9日 18: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三联生活周刊

 



 

      核心提示:艾瑞克·阿诺德,美国人,1997年毕业于波士顿大学,此后几乎每份工作都以被炒鱿鱼告终。曾尝试表演单口相声,结果屡次被嘘下舞台。最大的成就是卖给杰伊·莱诺(《今日秀》的主持人)一条笑话,赚了50美元。2004年孤身跑到新西兰,种了一年葡萄,学习酿酒,回来写成一本书《在那葡萄变成酒的地方》,在全球共卖出1万本。但这是一本关于葡萄酒的好书。

  

艾瑞克·阿诺德

  “有时候,我很怀念新西兰的生活方式,怀念那里生活的简单和美好,蓝天白云,很多的空间,很多的户外活动,钓鱼,烧烤……他们从不将大自然视为理所当然,而是充满感激。在那里,生命的重点是怎么生活,而不是事业。”艾瑞克·阿诺德在电话那头犹豫了半天,然后对本刊记者说,“但是,怎么说呢?纽约的很多东西,我同样割舍不下……”

  这也难怪,如今他在纽约的日子过得很不错: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福布斯》做记者,舒适的公寓,丰厚的薪酬,又跟一个美丽的女人订了婚。

  5年前,他离开纽约,前往新西兰种葡萄时,可没觉得纽约有什么好。那时候,他在一家公共电视台做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每天在一个“丑女人”手下封装电视邮购信件。没有女朋友,每晚回家之后,就喝下一大杯杜松子酒,后来又改喝威士忌,因为那东西只要一瓶酒能让你不由自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近女色”。被“丑女人”炒鱿鱼之后,他就只喝得起最便宜的啤酒了。

  百无聊赖中,他去了新西兰度假,就在最后一天去了马尔博罗地区逛酒庄。当时的马尔博罗名气很大,被称为新西兰的葡萄酒之乡,尤其以出产“长相思”闻名,因为那里一年有300多天的阳光,年降水量低,又有营养丰富的石质土壤和凉爽的海洋气候。

  那天早晨10点30分左右喝到的第一口长相思,让他第一次真正迷上了葡萄酒。之前,他也自以为是“葡萄酒专家”,其实只是懂得怎么花20美元把自己灌醉而已。

  他闭着嘴唇,嘬着舌头,不懂如何描述那种味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意犹未尽。到了中午时分,他有点摇摇晃晃了,可还有5个酒庄没有去。回到车上,他偷了导游的麦克风开始唱起了卡拉OK,完全不知道自己唱的是什么,或许还把上衣脱掉了。就这样,从一个酒庄到另一个酒庄,从一瓶尝到另一瓶,酒是越喝越好喝。

  回到纽约后,他彻底对新西兰长相思着了迷,每到一个酒店,要么买产自新西兰的葡萄酒,要么询问有关新西兰葡萄酒的事情。每晚狂饮长相思之余,他想读一些关于新西兰葡萄酒的评论,但那些文字无一例外让他觉得晦涩难懂,不知所云。

  有一天晚上,也许是长相思喝多了的缘故,他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何不去新西兰的酒厂打工一年,踏踏实实地学点葡萄酒的知识,种种葡萄,酿酿酒,回头把这段经历写成一本书,岂不好玩?

  有什么比在户外清新的空气中干活,然后整天喝酒,一顿饭吃上3个小时更好的事情呢?况且,能有多难呢?他想。

  于是,他终于辞掉了工作,卖掉了公寓,踏上了真正的葡萄酒之旅——马尔博罗地区艾伦·斯科特酒庄的主人接纳了这个头脑发热、毫无经验的美国佬。只不过,美国佬完全低估了自己身为城市动物的惰性,也没有想到,葡萄园的工作会那么辛苦,还险些被一个就要爆炸的盛满葡萄酒的大罐子送上天去。
  

新西兰葡萄收获季节

  一年后,他还真写了一本书,不仅出版了,居然还翻译成了中文,书名叫《在那葡萄变成酒的地方》。在书中,他这样描述在新西兰葡萄园的生活:“从我在酒厂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毫无疑问的是,我给自己找的活儿,又湿又冷,又脏又晒,让人肌肉肿胀,浑身酸痛,皮肉受苦,伤筋动骨。等到第二天,所有这些罪又都重来一次。”

  我是在前往澳大利亚的飞机上读完他的书的。正如他所说,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酿造葡萄酒,听起来如此浪漫,但即使在正常的年景,也是一种折磨人的生活,只有一些非同寻常而又令人敬畏的普通人才会痴迷于此。就像他书中写过的酒庄主人艾伦,酿酒师杰瑞米,跟每串葡萄道别的海驰……

  这些人发自内心的热爱在葡萄园里工作的每一天,他们喜欢弄脏自己的双手,喜欢帮助葡萄藤释放出与生俱来的那种潜能,并把自己看成是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个过程中的一点一滴都是那么的激动人心,乐趣无穷,但同时又是那么的单调乏味,让人筋疲力尽。

  我在澳大利亚遇到了许多类似的人,像阿德莱德丘陵的约翰·爱德华,一个热情奔放的酒庄老板,花大半生的时间在生意场打滚,然后把赚到的钱全部花在一个葡萄园里;迈克拉伦谷的德鲁·努恩(DrewNoon),在外面流浪多年,最终回到父亲留下的小酒庄,专心致志一年只酿3000瓶葡萄酒;飞行员的儿子斯科特,跟葡萄藤、袋鼠们在一起时比跟人在一起更自在;巴罗萨山谷的彼得·莱曼老夫妇,一个酿酒,一个做菜,在一个葡萄园里相守了一辈子……对这些人来说,酿酒不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生的痴迷。

  不同的是,我到澳大利亚的时候,圣诞假期还未真正结束,葡萄的收获季节还未真正开始,绝大部分酒庄还处在开工之前的闲散状态,我只是不停地从一个酒庄喝到另一个酒庄,逢人就听人讲故事,讲葡萄酒,而不必像艾瑞克那样整天从衣服里往外挑葡萄皮,或者没完没了地清洗酒缸。但我体会不到的是,第一批新鲜的葡萄汁飞溅到衣服上时,那种全身亢奋的激情。

  在书的结尾,他说:“我真的很想让那种寒冷、潮湿和脏乱再次光临自己的身体。”但这只是说说而已。一年后,他带着4瓶自己帮忙酿的葡萄酒离开了新西兰,回到纽约,很快在《葡萄美酒》杂志找到了一份工作。还有,他减掉了20多磅肉,所有的裤子都不能穿了。

  那4瓶酒至今仍留在他的小冰箱里,舍不得打开来喝。其实,有两瓶很可能已经不能喝了,但他仍然视为珍宝,与其他的宝贝摆在一起。这是他5年来的收藏,不过50多瓶而已,其中最贵的一瓶也就250美元,是2005ChateauneufduPape。他一如既往地钟爱新西兰长相思,尤其是马尔博罗地区的,因为他认识那里的每一位果农、酿酒师,他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经过怎样的辛苦劳作,酿就了这样一瓶葡萄酒。

  事实上,现在他看任何一瓶葡萄酒,首先想到的是谁酿的,怎么酿成的,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其中有多少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汗水和艰辛?不仅是一瓶酒,一只鸡,一瓶可乐,都是如此。

  自从他离开后,艾伦·斯科特酒厂变得更大了。一直有点委屈的杰瑞米离开了艾伦的酒厂,去了另外一家更大的酒厂。卓士的啤酒厂生意变得很大,出口到美国和亚洲,但还是那么好喝。艾伦的孩子们都结婚了,包括最小的女儿萨拉。

  “我对葡萄酒的爱,与其说是一种对物的爱,不如说是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热爱。”艾瑞克告诉记者,然后话锋一转,突然说起了新西兰。

  “那么小的一个国家,漂浮在大海中央,与世隔绝。如果没有亲身去过,你无法体会它是多么的纯净与美丽。在那里,你整个人都会觉得很放松。”

  “新西兰人很奇怪。他们酿造世界上最美味的葡萄酒,却并不懂得欣赏自己的酒。他们对自己的葡萄酒有多好都毫无概念。他们更愿意喝啤酒。他们对美食也没什么兴趣。那里食物的原料都是一流的,水果、蔬菜、肉、海鲜,都是昨天还在路上走,今天就跑到你的餐桌上的那种,但新西兰人却总有办法把它们做得很难吃。他们每天吃的就是三样东西,鱼、薯条和肉饼。”

  “他们的头等大事是橄榄球。早餐、午餐、晚餐、走路、开车、睡觉,都在讨论橄榄球。没有为什么。他们只是喜欢这样。”

  在采访过程中,他的狗一直在旁边叫唤。我不禁想起与我一起去澳大利亚的摄影师,他的澳大利亚之行最大的收获不是酒,而是准备养一只狗——我们去的每一家葡萄园几乎都有狗,人与动物之间有一种异常亲密的关系。但艾瑞克说,这只是他未婚妻的狗,他实在没有多少选择余地。他的未婚妻也迁就他对葡萄酒的痴迷,但在该花多少钱在葡萄酒的问题上,他们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他总嫌太少,而她总觉得太多。

  当然,和绝大部分美国人一样,他不是那种会在周二晚上随随便便打开一瓶50美元勃艮第的人。在餐馆里开一瓶100美元的葡萄酒,对他来说是一年只许发生一两次的奢侈。他始终坚持一个关键的信念,只要懂得一点点酿酒的知识,再加上一点好运气,20美元足够让你品尝到极美味的葡萄酒,而且一醉方休。

  他的书里记录了他生平最美好的一次喝酒经历。那是大学毕业不久,他背着包周游欧洲,到处找酒吧喝酒。有一个晚上,在佛罗伦萨的一个小酒馆,与几个萍水相逢的美国人和意大利人一起吃饭喝酒。意大利人不会说一句英语,而美国人不会说一句意大利语,放在大号杯子里的基安帝红葡萄酒像血一样红,稻草一样便宜,却把桌上的每个人都连在一起,一切语言、宗教、文化的差异都消失了。那个闷热的夏夜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但他清楚地记得当时大家是怎样的快乐,高谈阔论,他们的生活、家人、憧憬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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