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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涨1500元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0日 14: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观点地产网

 



  观点地产网讯

  近日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比例的通知》,并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显示,调整对象为2012年6月30日前正常缴费的人员。新住房公积金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也就是最低不低于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此次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还于《通知》中提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由10%调整为12%,从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因比例调整所产生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差额,单位缴存部分应当补缴,职工个人缴存部分不再补缴;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单位应缴存部分和个人应缴存部分均应补缴。

  据透露,2012年南京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也将上调。去年7月初,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1年度缴存基数分别为下限1140元、上限12200元,一年后,下限和上限将有望分别上涨180元和1500元。

  而此前,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0%;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

  此外,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每年都会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从当年7月到次年6月执行同一缴存基数。201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上涨以及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或带动了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就此表示,关于调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正式通知将于近期公布,可以肯定的是新基数标准下限为1320元。

  作者:见习编辑 李琼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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