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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巨额借贷诉讼不披露 董事长及5高管遭处罚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2日 09: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证券日报》

 



  因借贷合同纠纷收到法院传票之后,面对涉诉资金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低于39.2%的诉讼案,选择了在年报及半年报中隐瞒。由此,公司也领到了证监会的警告处分和30万罚款的通知,包括公司董事长郑锦浩在内的6名现任高管,也分别接到了被警告和金额不等罚款的处罚。

  被罚缘自隐瞒重要信息

  宁波富邦今日公告称,公司于7月10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公告称,主要是因为此前的一宗诉讼事项信披违规。

  2011年2月3日,宁波富邦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称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信联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宏基兴业技术发展公司、北京中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富邦借贷合同纠纷。

  同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此后,公司在10月10日召开会议讨论此事之后,于10月17日公告了诉讼事实,但在收到传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公司对此只字不提。

  非但如此,在公司2011年3月29日披露的2010年年报及同年8月23日披露的2011年半年报中,对此诉讼均未提及。

  事实上,这桩被隐瞒良久的诉讼对公司而言绝非小事。宁波富邦所涉诉讼有关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低于39.2%,按照相关规定,这属于重大诉讼事项,而公司的隐瞒行为,已然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郑锦浩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对董事华声康和董事、总经理宋汉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财务负责人岳培青和副总经理、董秘徐跃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董事陈炜给予警告。

  借款关系如同乱麻

  从当时公布的诉讼情况公告可以看出,宁波富邦此次成为被告的经历可谓错综复杂。

  2000年,宁波轻工因司法拍卖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清理财务时,发现公司1999年出资3000万参与设立的合资公司信联讯从未发生任何经营,而3000万元投资却化为乌有。因此,控股股东宁波轻工将上市公司持有的信联讯公司的股权置换给宁波双圆。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当初与上市公司合资设立信联讯的中物公司方面却旁生枝节:董事长万荣南等人伪造宁波富邦公章及信联讯公司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在工商登记中,把信联讯公司相关内容做出变更,由此导致宁波富邦与宁波双圆的股东变更无法办理。

  而随后的2003年,转制的宁波双圆再将信联讯公司股权剥离给宁波工贸资产经营公司,2007年,宁波工贸就万荣南等人的违法行为向公安部门做出控告。然而,几经转手之后,此次案件的原告上海文盛却获得了信联讯在2003年向银行贷款2800万元的债权,遂以工商登记中宁波富邦仍为信联讯公司股东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信联讯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约5654万元,而宁波富邦也被要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此结果,宁波富邦称已提起上诉,最新公告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22日开庭审理此案,但尚未看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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