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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正式起诉新鸿基案 郭氏兄弟及执董被控多罪名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6日 11: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秦伟 香港报道

  7月13日下午2点半左右,香港东区裁判法院门外已经架起十余部摄像机。

  当日早些时候,香港廉政公署(下称“廉署”)宣布正式起诉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0016.HK,下称“新地”)一案的5名相关人士,包括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地联席主席郭炳联和郭炳江、新地执行董事陈鉅源以及港交所前高层关雄生。

  13日上午,郭氏兄弟及许已经分别返回廉署总部报到,下午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文件显示,五人共面临八项控罪,其中许仕仁为第一被告,涉及全部八项控罪,涉嫌收受现金和无抵押贷款超过3400万港元,其余被告涉嫌向许提供利益。

  控方律师于庭上表示,案情非常复杂,需要时间准备文件,并希望由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处理该案。裁判官最后宣布,将案件押后至10月12日。

  法庭准许5位被告按廉署原定条件保释,并没收了许仕仁和关雄生的旅行证件,郭氏兄弟和陈鉅源则须在离境前24小时通知廉署,并通报具体行程。裁判官强调,5位被告均须在提交法庭的居住地居住,并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代表郭炳江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表示,控方共有41位证人,大部分来自政府部门,同案被捕的新地非执行董事郭炳湘不在证人之列。郭炳联则在散庭后表示,相信自己没有做错事,司法制度非常公正,他将全力就指控进行辩护以还自己清白。

  控方呈交的控罪单显示,许仕仁单独被指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其中,许在担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下称“积金局”)行政总裁期间(2000年6月7日至2003年8月13日),蓄意做出失当行为,接受提供及免租使用跑马地礼顿山第6座20楼A室与B室的单位、接受来自新地附属公司忠诚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忠诚财务”)提供的90万及150万港元的无抵押贷款、并与新地及/或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下称“新地代理”)洽谈一份顾问合约。许在此期间没有向积金局申报或披露上述事宜,并在这种情况下使其参与积金局在IFC一期5楼、21楼和22楼的办公室续租事宜并做出投票。

  许还在担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期间(2005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接受忠诚财务提供的300万港元无抵押贷款及该贷款的每年延续还款期限,期间没有向港府申报或披露相关信息,并以政务司司长及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督导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参与有关事务。

  郭炳江及郭炳联分别为案件的第二和第三被告。其中,郭炳江被指通过飞腾财务有限公司向许提供500万港元现金支票。郭炳联被指以支付顾问费的名义,通过新地及/或新地代理向许拥有及控制的德福企业有限公司支付412.5万港元。此外,许在担任政务司司长及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期间向其提供300万港元贷款每年延续还款期限。

  陈鉅源和关雄生则涉嫌串谋或与郭炳江合谋向许仕仁提供利益,涉及款项共计近2000万港元。

  13日晚7时许,新地发布公告,委任郭炳江儿子郭基煇及郭炳联儿子郭顥澧,分别为其替代董事。另外,委任黄植荣及雷霆,担任副董事总经理,两人分别负责土地发展及规划、工程及建设管理方面和物业销售、收购土地、商业项目租务及非核心项目。

  郭炳江在记者会上强调,事件不会影响新地的运作,公司已经全面制度化,过去一段时间未因事件而放缓发展步伐。他表示,对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相信一定会水落石出。

  新地股份将于下周一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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