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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16条措施改进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23日 16: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23日电(记者黄玫、范超)广东银监局23日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辖内银行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业进一步加强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缓解融资难题。

  《意见》共有16条,包括优化服务布局、创新服务产品、加强流程改造、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问题调研、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等内容。例如在信贷投向上,要遵循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战略新兴产业,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并鼓励发放单户授信总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

  广东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银行与企业“共生共荣”的关系进行了新的剖析和解读,认为在银企双方客观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机构可以“小额授信调查”为起点,通过初期业务合作,加强沟通了解,逐渐放大授信额度,助力企业从小发展、做强做大。

  针对部分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控制信心不足、市场开拓动力不够的情况,《意见》引导银行机构从风险评估体系和人员培训两方面入手来提高自身的风控水平。一方面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特点建立单独的风险评估体系,注重对企业经营状况、所处市场环境、企业主个人资质等方面的考察权重;另一方面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信贷人员主动走进商圈、市场,通过实地考察和当面交流等形式多渠道收集信息,提高银企信息对称度。

  《意见》提出“商业银行对小企业不良率容忍度实行差异化考核”,明确要求辖内法人银行机构结合自身经营实际,确定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并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其他银行分支机构也要对本行不良率容忍度的制定情况进行报备。

  截至2012年6月末,广东辖内(不含深圳)银行业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341.88亿元,上半年新增623.25亿元,约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0%,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比增长16.12%,实现了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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