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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徐蕊韩洁)财政部23日发布公告称,根据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2年宁波、安徽、湖北、四川、云南省(市)地方政府债券(五期),计划发行面值为231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31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债券中,宁波、安徽、湖北、四川、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8亿元、56亿元、51亿元、67亿元、49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4%,2012年7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6日发行结束,7月30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24日(节假日顺延),2015年7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
(徐蕊 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