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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民意聚集预算法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07日 07: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京华时报

 



  这一机制是否真正成熟,不仅要看公众的参与热情,还要看意见征集上来后怎么做。

  8月5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最终收到330960条意见,参与人数达19115人。

  这一结果,让人颇感意外。在许多人眼里,这部法律虽关系重大,却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从征集意见结果看,这种看法显然低估了公众的参与热情。这部法案的征集意见数,已经超过此前意见征集数的“冠军”——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33万条意见,说明了公众对这部法案的高度关注。

  预算法有“小宪法”之称,它规定了政府该怎么收钱、怎么花钱。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今后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是公开征求意见机制走向常态化的标志。最近征求意见的几部法案,关注度都很高。比如,同期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数高达55万余条,创下最高纪录。这表明,网上征求意见机制已逐渐走向成熟,成为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重要渠道。

  当然,这一机制是否真正成熟,不仅要看公众的参与热情,还要看意见征集上来后怎么做。虽说征求意见已经公开化、常态化,但所征集意见的内容并不完全公开。这些意见如何分析整理,最终又怎样在立法工作中得以体现,公众也难以充分知情。这会不会影响公众的参与热情,使开门立法成效打折扣?

  网上征求意见是人大开门立法的重要环节,开门立法则是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立法的民主化既需要公众参与,也要求从立法的起草、审议、表决等程序上加以推动。只有整个过程都充分体现了这种开放参与、民主立法的精神,才能真正体现立法的民主化进程。就此而言,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也是民主立法的内在要求。

  公众对公开征求意见的参与热情高,也提醒相关部门有必要加快完善相关机制,以满足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新期待。连专业性很强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都有这么高的参与度,相关立法体制改革也该迈开步伐才对。

  本报特约评论员 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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