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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获政策“指引” A股能否迈入“价值时代”?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16日 1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8月16日电(记者 潘清)在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背景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16日出台,尝试借助外部政策的约束和鼓励,引导上市公司更多采用分红派息的方式回报投资者。

  这一举动让人欣喜,更令人期待。备受“圈钱”质疑的A股市场,能否在政策的“指引”下迈入“价值时代”?

  “非强制性”政策引导现金分红

  参考国际市场常用的分红政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等四种备选分红政策。对于选择剩余股利政策的公司,要求披露未来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例外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分红政策实施利润分配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按照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将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

  在倡导持续合理分红的同时,意见稿还鼓励上市公司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现金回购股票等多样化方式回报投资者。

  “非强制性”成为意见稿最显著的特点。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稿意在倡导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而非强制公司分红,即通过制定一些外在的约束和鼓励性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作出有利于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决策,形成对股东现金回报的文化,并使之进一步与鼓励长期资金入市形成良性互动。

  此外,以信息披露为本加强对上市公司分红决策的市场约束,并引入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的约束机制,也成为意见稿的亮点之一。

  制度层面改变“重融资、轻回报”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监管层的持续引导和规范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正显现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以沪市为例,2011年现金分红总额达4720亿元。截至2011年底,连续十年分红的上市公司为129家,占上市满十年上市公司总数的18.5%;股利支付率连续五年超过40%的公司为24家。

  在分红公司数量和总额不断提升的同时,上市公司整体股息率也逐年上升。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沪市分红公司的平均股息率(以年末收盘价计算)分别为0.85%、0.94%和1.49%。

  即便如此,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仍与成熟市场有着惊人的差距。上交所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分红实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司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利支付率还不够理想等。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共有854家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占比接近四成。另外,有422家上市公司在2006年至2010年的五年间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仇彦英表示,在证监会着手建立上市公司强制分红机制的基础上,意见稿有望借助非强制性的制度设计,提升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意愿。

  除了不分红、少分红之外,“滥分红”成为发生在部分新上市公司身上的另一种怪相。而为迎合投资者偏好而层出不穷的“高送转”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上市公司分红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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