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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存不公正做法 欧美印围堵中国光伏遇生死劫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12日 08: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美国商务部10日终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最高达249.96%的高额“双反”关税。欧盟委员会此前于9月6日宣布,将对中国光伏组件、电池、硅片等产品涉嫌倾销一事展开调查。与此同时,作为最有潜力的新兴市场,印度也已然开始跟进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

  美国商务部10日终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最高达249.96%的高额“双反”关税。对此,中国政府、协会、企业均在第一时间表达了强烈不满。业内指出,美国商务部在调查过程中,替代国选取、公共机构认定、强制应诉企业选择、反补贴调查程序等多方面存在显失公正的错误做法,严重扭曲了裁决结果。对此,中方或将在美国国内法庭和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层面提起上诉。

  在欧美印的层层围堵之下,中国光伏企业业绩大跌,遭遇了最为寒冷的寒冬。对此,专家建议,企业可以通过海外设厂转移电池生产的方式绕开贸易壁垒,还可以开拓海外新市场和国内市场来转移过剩产能。

  不满

  美终裁征高税 调查存诸多不公正做法

  北京时间11日凌晨消息,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决定,认定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18 .32%至249.96%,反补贴税率为14.78%至15.97%。

  今年3月和5月,美国商务部先后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 .9 %至4 .7 3 %的 反 补 贴 税 和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两相对比,终裁反补贴税率大幅上调,反倾销税最高税率维持不变,最低税率下调近13个百分点。

  对于美国此举,中国政府、协会、企业均在第一时间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1日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希望美方改正其错误做法,尽早终止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11日表示,中国光伏产业认为,虽然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应诉程序并提出了强有力的抗辩,且美国商务部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企业的观点,但此次调查从发起到结束,存在诸多不公正做法。此次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带有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性质。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相关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说,首先,美国商务部使用了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此案中,美商务部无视泰国没有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的事实,不接受中国应诉企业的主张,坚持选取泰国作为替代国,由此裁决的倾销税率是不公正的。

  其次,美国商务部又一次故意将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认定从国有企业购买原材料多晶硅构成一项可适用反补贴措施的补贴项目,严重违反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D S379案中已做出的生效裁定。

  再次,美国商务部在选择强制应诉企业方面,无视中国企业的诉求,仅选定两家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这种做法与美国国内法和法院裁决严重不符,在本案中势必严重扭曲裁决结果。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终裁反补贴税率的提高都是来自一个项目,就是出口信贷补贴“在核查时,美国商务部的调查官员要求中国政府证明没有给企业提供出口信贷补贴,实际上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要求。最终美国商务部采取了惩罚性做法,在这一项适用了10.54%的税率。”

  除此之外,美国商务部多项调查程序存在不公正的做法。比如,“在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对于是否增加新的补贴项目,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来考虑,却仅仅给予中国企业不到20天的时间提供所有信息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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