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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江苏检测院回应皇明质疑 互揭再升级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19日 09: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9日电(能源频道 王珊珊)自10月15日皇明太阳能公司公开质疑日出东方(603366)和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检测院)“造假骗补”,皇明、日出东方、江苏检测院三家公司和机构就深陷舆论漩涡。17日,江苏检测院和日出东方分别发表说明和公告,否认“造假骗补”。18日傍晚,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针对两份说明和公告在其博客提出了言辞更为激烈的新一轮质疑。

  江苏检测院:有效检测天数内有出具779份检测报告的能力

  10月17日,江苏检测院率先针对皇明质疑的“检测时间”、“检测能力”和“检测报告出具”等方面问题给予说明。

  江苏检测院表示,该院于2011年12月,联合中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中心、国家太阳能标准化委员会召开了宣贯会议,组织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企业学习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969-2011《家用太阳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重要文件,动员生产企业尽早送检,提前做好能效标识备案工作。从2012年3月4日开始,共计对29家生产企业的379个品种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进行了检测。

  江苏检测院还表示,江苏检测院每天可出具19台热水器的热性能数据。从今年3月4日到6月4日,在该院开展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的3个月中,至少有41天的气象状况(不含符合气象条件但该院未做热性能试验的天数),满足标准规定的实验要求。按有效检测天数计算,该院具备出具近779份热性能数据的检测报告的能力。实际情况是,该院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

  2012年6月1日(星期五),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管理办公室在网上发出通知,要求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生产企业在6月4日(星期一)一天内完成惠民工程申报,其中能效检测报告是申报材料之一。江苏检测院表示,为了适应企业申报惠民工程的需要,江苏检测院在已完成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测的基础上,集中出具了379份能效检测报告和相应的型式检验报告。

  日出东方:从2010年10月就已着手准备送检工作

  上市公司日出东方的澄清公告在17日晚间公布。

  据其公告,日出东方2009年在武汉召开《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的能效等级标准》第一次启动会之后,就开始着手能效等级产品的研制及内部检测工作。2011年10月1日,强制性国标正式发布后,公司即着手准备对外送检工作,以备执行2012年8月1日的实施的《家用太阳能热时期能效等级》标准。

  公告称,2012年5月,国家有关会议讨论是否将太阳能热水器列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工程目录,2012年6月1日,太阳能热水器纳入节能惠民工程补贴政策正式发布。至此,公司已完成大部分产品内部检测和外部送检工作。

  日出东方的公告还表示,家用太阳能热水器能效等级标准启动后,行业内有些企业始终持有不同意见,对此准备不足。自2012年6月1日,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工程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公司目前还未有一台产品获得国家补贴款,骗补之说完全不负责任,更不利于行业发展和国家政策顺利推进实施。

  皇明:几天内出具379份报告严重不合规范

  18日傍晚,在国外开会的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通过其工作人员,在其博客中再度质疑江苏检测院几天内出具379份报告严重不合规范,几个月前就预赌国家政策有悖常理。

  黄鸣在其博客中写到:“数百份大胆报告瞬间出笼,真是旷世奇闻,荒谬之极!且不论天气、设备、场地、人手等客观条件满足与否?(我们今后将陆续就这些条件质疑),单说数百份报告集中在几天内出具就严重不合规范,不合逻辑,无法自圆自说,更无法说服公众!”

  黄鸣对江苏质检院在国家惠民补贴政策出台之前就进行检测也有质疑:“几个月前就预赌国家需交什么文件,需做何种检测?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各企业老板愿不愿投?院方哪位领导胆子大到竟然为这么多企业垫付数百万元的国有资产?有没有合同在先?能否拿出来看?万一没赌对政策怎么办?万一老板们不认怎么办?请问哪位院、局、总局领导胆敢担如此荒诞的天责!对于院方来说,这可不仅仅损失几百万可以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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