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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13项新政尚未出尽 鸽笼式监管初显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26日 08: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网

 



  保险资金投资新政的第二轮冲击波辐射了更大范围的金融业务领域,两日6个文件的发布令人眼花缭乱。专家及业内人士纷纷指出,新政有利于保险资产管理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有利于险资投资收益的增加,同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风险控制不容忽视

  13项新政尚未出尽

  10月22日、23日,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等6个投资新政。

  而在3个月前,《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新政曾相继发布。两次新政累计总数仍未达此前公布的13项新政,因而,下一轮新政何时出台,业界正在期待中。

  “这一系列新政策对我们非常有利,不仅给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个合理合法的市场地位,而且可以跟券商、基金、信托同场竞技。”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指出,接下来,应该还会有关于融资融券、国债期货、资产管理公司的产品管理办法等新政策。对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他认为,除了现有市场地位的明确之外,关键是下一阶段可以允许其设计哪些产品。

  从保险股的市场反应来看,此次明显没有3个月前反响强烈。“作为一个‘题材’,股市的炒作‘一鼓作气、再而衰’是常事。毕竟新政转化为保险公司业绩的提高还会有很长的时间,而且存在不确定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

  “决定保险股股价的基础因素是行业基本面,A股市场环境对保险股也有一定影响。此次股价反应一般,主要是因为市场对新政早有预期,而保险公司基本面两大因素:保费和投资,尚未出现明显好转。”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保险分析师缴文超说。

  

  鸽笼式监管初显

  徐高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今年7月以来发布的10项保险资金投资新政是在我国保险业乃至整个金融业面临新形势的情况下进行开拓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双向开放的方针,明确了基金和券商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推出资产管理产品、开展非保险资金的管理业务。这无疑会促进竞争和融合,提高资产管理行业的服务水平。

  “这些规则的一个基本导向是‘放开投资权限、构筑风控底线’。新政放开了一系列的高风险产品或提高了投资比例上限,比如放开理财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扩大境外投资范围、提高无担保债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比例上限等。而与放权相伴的是,新规从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本金和上岗资格及最低专业人数等多方面对内控体制提出了要求,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各种联网和定期报告要求、监管部门的核查等外部约束措施都很到位。”徐高林说。

  在徐高林看来,这些规章是“鸽笼式”监管模式的样板,设计十分严密周全。比美国很多州的保险投资监管制度都要详尽。所以,我们有理由对这些新政满怀期待,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保险投资行业就会焕然一新,涌现出一批业绩良好、管理出色的专业保险资金管理机构,从而推动整个保险行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缴文超分析指出,此次新政对于拓展保险公司投资范围,增进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保险公司加大金融领域的参与力度也有利于中国金融业的完善。

  也有专家将近期出台的新政解读为是支持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便指出:在目前经济走势较低的情况下,调动保险行业各方面的资金,用于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支持,能起到稳定经济大局的作用。比如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就可以引导保险业向实体经济进行投资,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近日有媒体援引的业内一份内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保险行业累计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已超70个,金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仅年初以来就新增金额约500亿元。

  尽管新政给行业带来更多机遇,但徐高林也指出,大面积的扩充管理机构、大范围地放宽投资约束,也可能面临“百密一疏”的风险,或者说不能保证所有的管理机构都能全面理解和始终如一地落实所有制度,所以,对个别机构出现风险事件要有心理准备。

  “有些新政是对过去投资规定的补充和完善,比如债券投资、不动产和股权投资以及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有些新政是首次放开,如金融工具的使用,委托投资等。但是新的金融工具也意味着新的尝试,一是保险公司在部门和人员设置方面,尚准备不足,另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使用的目的是对冲风险而不是投机盈利,因此短期参与的资金量也不会很大。目前保险资管公司在金融衍生工具操作方面尚缺经验。”缴文超分析。

  大小险企偏爱不一

  目前开放的这些投资工具以及金融产品,险资会对哪些比较感兴趣?

  缴文超认为:“小公司对委托投资和购买金融产品应该比较感兴趣,大公司可能对无担保企业债、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股权不动产投资更感兴趣。各家公司也不可能全部参与,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参与投资的类型。很多小公司尚不具备直接投资股票的资格,所以金融衍生工具也不会参与。”

  而前述业内人士则指出,这些工具,可能都会涉及。大公司会做得复杂些,小公司则相对简单,首选会是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其次是信托。

  “从美国200多年的保险投资实践和监管历程来看,保险资金应该追求的是收益率‘足够高、足够长、足够稳’的投资渠道,保险资金投资管理是一场长跑比赛而不是短跑;名称相同的工具,比如股票,在不同国家甚至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都可能有的适合、有的不适合作为保险资金的主力资产之一。所以,我们相信,这次投资渠道和投资机构的大放开,有利于大浪淘沙,去发现那些真正适合保险资金投资的工具和投资人。至于哪个新政受欢迎、哪个工具更有吸引力,我想还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暂时的好恶并不重要,关键看谁能经受住时间的检验。”徐高林说。

  记者注意到,《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中已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

  分析人士认为,扩大保险资金投资品种,有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率。而建立以保险公司作为买方的主导地位,将促进整个金融资产管理市场的统一、竞争格局,其他金融机构将根据保险公司需求开发更多风险管理责任明晰、收益稳定的创新产品,有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金融产品对保险公司的吸引力取决于金融产品自身的收益率,目前市场上理财产品参差不齐,保底不保底的都有,保险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上也不会贸然进入,还是需要评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保值情况。目前信托产品收益率较高,但是不保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额度不高,但是风险较信托小一些。我感觉,保险公司可能会更喜欢债券类或定存类或货币市场基金类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这样的产品首先是保底,其次才考虑收益。”缴文超说。

  境外投资打开口子

  此次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25个发达国家和20个新兴市场国家成为新的投资区域,险资境外投资区域不再仅限于中国香港市场。投资品种也不再局限于股票和债券,新增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品种。

  “对于境外投资,险资应该量力而行,政策也只是开了一个口子,让你有一个很好的避险工具,万一境内市场不好,可以找到出口。从时机来讲,这个政策如果能在半年前出来就更好了。”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分析。

  缴文超认为,目前内地资本项目外汇不能自由移动,因此境外投资可能需要保险公司设立海外资管公司,并且需要外管局批准一定额度。境内投资经理尚不具备海外投资经验,因此海外投资更多依赖境外资管公司和境外人员投资。对海外投资风险尚难评估。

  近期,保监会批复了生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原则同意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港元。

  从目前险企在香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情况来看,2005年底,中国人寿拿到了香港证监会向内地保险机构批复的第一张资产管理牌照。2007年3月,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也获得了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此后,华泰资产管理公司、泰康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太保等先后获准设立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去年11月,安邦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设立也已获得批复。

  分析人士指出,在香港搭建平台,有利于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的全球化战略,也利于引入更多海外产品,拓宽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在此背景下,将为险资境外投资提供更多的空间。

  前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正在为成立香港公司做前期的考察,盈利模式是关键。最终是否要成立香港公司,他表示还没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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