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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启动 12部门执法职能合一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26日 1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南方日报

 



  广州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个试点昨天启动,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昨天上午正式揭牌成立。荔湾区将整合城管、卫生、环保、文化、交通、食药、安监等12个部门的执法职责,成立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探索行政管理决策、执法、监督“三权制衡”。

  如何综合?12个部门执法职能合一

  昨日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揭牌仪式。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新挂牌成立的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了12个职能部门的执法职能,初步设立了3个中心、5个联队、23个综合执法队,全区分500个网格管理。在整合各部门的执法职责的同时,还整合了这些机构的编制和机构。

  整合之后,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可能是人员最多、职能涉及领域最广的区局。除了过去查违建、治理“六乱”之外,还将涵盖盗版光碟、盗版书、黑网吧、残疾人车辆非法营运等方面的监管。据有关工作人员称,卫生、环保、文化、交通等多个局的执法稽查人员都将归入队伍。

  目前该局是否已经正式运作?“执法局的班子和架构等都已确定,人员也组合在一起,开始运作,还涉及财物交接、竞争上岗等工作,将尽快整合完毕,圆满过渡,发挥最大效果。”荔湾区有关负责人透露,通过改革,区内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能都整合到一起,综合执法局编制设定为496个。看起来编制多,但比之前12个部门相关执法编制的总数反倒减少了60个,因为以前有的部门是“空编”。加上800多个协管员,预计未来该局编内外人员将达到1300多个。

  有何意义?探索“决策、执法、监督”三权制衡

  此次综合执法改革,是广州在全省学习顺德南海的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后,采取的“自选动作”。改革有何意义?将产生什么影响?

  荔湾区区长晏拥军表示,此次综合执法改革整合了各部门的执法职责、编制和机构,突破了“九龙治水”的局面,实现了向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执法转变。改革还突破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不能相互有效监督的局面,实现了向“决策、执法、监督”的相对独立又相互监督的执法体制转变;突破了执法人员编制分散的限制,实现了向执法力量集中作战的转变。

  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合”之后,行政执法力量更集中,将发生“1+1大于2”的变化。以荔湾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例,编制原来大约有10个,主要负责监管文化市场,人手还是不够,尤其是在“创文”等关键时期,工作量非常大,有时需要借助“外援”。“人财物等统一整合到综合执法局后,今后效率会更高。比如之前多部门集体行动时,往往需要多次协调、调度,来来回回,有时还遇到踢皮球。现在统一到一个部门,力量更强大,力度也更集中。”荔湾区有关人士认为。(记者 胡良光 曾妮)

  ■专家意见

  太过集中可能导致权力滥用

  将全区1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到一个局,荔湾区的改革称得上是广州市首个“吃螃蟹者”。不过,这样的改革到底该如何评价,我们不妨听听专家的意见。

  “大部制改革是目前的一种方向”,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说,荔湾区的做法也是一种大部制改革,其好处就是解决多头管理带来的扯皮和协调难,有利于避免“九龙治水”的局面;但是太过于集中则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大部制也不是把部门都并为一个,要不就不需要部门,直接设政府就行了。”

  对此,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戴黍也持类似观点,“这么多个部门的执法权集中在一起,风险较大”。“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戴黍认为,除了存在滥用权力的风险,执法权高度集中还可能导致责任划分不清晰,因为传统的“条块分割”体系,虽然有缓慢、推诿的弊端,但却是运行成熟的机制,每一个职能部门的事权、责任是清晰的,但是执法权合并之后,原来的事权却没有相应的调整,其责任划分就可能存在模糊地带。

  “而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也可能受到削弱”,戴黍还表示,这些进入综合执法局的专业执法人员,所受的是原有体系的专业训练,在新的环境下有可能遇到执法盲点,人员归属、法律适用等方面都会遇到新的挑战。

  戴黍认为,多个执法职能合并更加适合于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但是公共管理部门管理太宽不见得是好事。

  而彭澎也认为,在行政改革上,要注意大部制与专业性的平衡,执法权集中要注意控制权力;在监督上,要发挥民众监督的作用,通过人大、政协加强监督。(记者 黄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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