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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公司芦荟矿物晶产品疑致50人病残死亡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30日 11: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网

 



  最近,有关直销行业问题的报道不断:如新涉嫌非法传销被做空机构香椽质疑、上海富迪涉嫌传销、美罗国际在广东无牌运作……国内直销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乱象,亟须有关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产品质量监控亟须进一步加强。完美(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完美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的大型直销企业。完美“芦荟矿物晶”,先后引发50多名消费者病残甚至死亡,一些消费者或其家属将其告上法庭。

  记者注意到,在“使用完美产品受伤害客户资料(部分)”的名单中,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不仅有名有姓,有家庭地址、年龄,而且还有电话号码、受害情况。但完美公司否认这些受害者与服用其产品有任何关系。该公司法律顾问钟炜在接受采访时声称,这份名单是捏造的,名单上50多个人,没有一个人与该公司的产品有关系。

  完美公司提供的公安机关询问笔录显示,浙江宁波市王精华、山东济南市历下区胡秋英、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夏燕萍、浙江宁波市陈春峰、山东省莱州市原志山等人,投诉自己或亲属在服用完美“芦荟矿物晶”后,出现得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的惨痛遭遇。原志山在询问笔录中认为,他服用“完美保健系列产品”导致药物性肝炎、胃癌,身体受到很大伤害。

  目前,部分消费者或其家属把完美公司告上法庭并胜诉。部分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江苏消费者仇召康、湖南消费者刘国华的死亡“与服用芦荟矿物晶产品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服用"完美芦荟矿物晶"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当然,据完美公司提供的资料,也有法院判决认为“完美公司产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完美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关专家认为,尽管真相如何尚不得而知,但有这么多的消费投诉,以致产生一些司法诉讼,加强行业监管迫在眉睫。

  二是夸大疗效的违规宣传亟须遏止。一些直销企业不仅误导人们将其保健品当成药品,同时还漫无边际夸大宣传,导致一些消费者延误治疗时间,严重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典型的例子是湖南消费者刘国华死亡案件。刘国华的母亲李淑平告诉记者,刘国华患有支气管扩张,28岁那年,完美公司销售人员文振友推荐完美“芦荟矿物晶”,吃了10多天后,刘国华出现腹泻、呕吐。文振友解释说,这是完美产品的“好转反应”,是正常现象。再吃4周后,刘国华最终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裁定,据法医学鉴定,“好转反应”其实是误导,延误了治疗时机。

  完美公司认为,销售人员的言行并不能代表本公司。该公司法律顾问钟炜说,每个完美专卖店都是独立的商业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公司无关。但一些消费者反驳说,销售人员平时帮公司赚钱,出事了就宣称与公司无关,这是什么道理?

  美罗国际则更加离谱。记者曾经以投资者的身份参加了美罗国际在佛山地区的一场“招商会”。会议一开始,几位试用者站起来激情分享体会。一位姓陈的女士说,她的外婆在吃了美罗国际的真菌多糖产品后,严重的类风湿好了,驼背也慢慢直起来了。一位姓王的女士说,她的一位植物人朋友在吃了一个多月的产品后,会自己盖被子了,还会笑了,萎缩的腿部也开始长肉了。

  三是营销手段涉嫌传销亟须打击。《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收取高额入门费,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为传销。

  据调查,一些直销企业就游走在法律边缘。美罗国际的推销人员介绍说,新人交3万元办理一张金卡,即可成为终身加盟会员,并获得价值3万元的公司产品。成为会员之后,只要不断发展下线,即可享受各种奖励:其一是10%的分享奖,即每发展一个人,可得分享3000元;其二是15%的拓展奖,鼓励下线去外地开拓市场;其三是2%-4%的服务奖,是高层领导返还的特别奖励。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其高入门费、拉人头、金字塔式团队计酬等种种表现严重违反相关条例,存在传销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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