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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十五届四中全会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05日 12: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人民日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了。在新中国成立五十年大庆前夕,党中央召开全会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个跨世纪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中央召开全会专门研究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还是第一次。这次会议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穿了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总结了二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阐明了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提出了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决定》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次会议,无论在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史上,还是我国经济发展史上,都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不仅会对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始终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欢庆新中国成立五十年的时候,我们更忘不了国有企业为人民共和国所做出的重大历史性贡献。五十年来,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正是依靠国有企业和广大工人群众,我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建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增强了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可以说,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切重要成就,我国具有今天这样比较雄厚的综合国力和重要的国际地位,我国经济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持续稳步发展,都与国有企业发挥的巨大作用密不可分。

  搞好国有企业,既是关系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发展,现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综合国力的增强,越来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前途和命运的主导因素。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只有把我们的综合国力搞上去,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更加巩固,中国才能在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要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不断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能不能搞好国有经济也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造。作为我国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如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充满活力,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结合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厦就不能真正建立起来。

  面向二十一世纪,坚定不移地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摆在全党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使命。现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正进入攻坚阶段,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有待解决。在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十五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指明了进一步前进的方向。《决定》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决定》提出了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必须坚持的十条指导方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决定》还特别强调,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要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先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决定》,完整准确地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用《决定》精神统一思想。要振奋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必胜信心。要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困难。这些矛盾和困难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既要看到解决矛盾和困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也要看到解决矛盾和困难的有利条件,增强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

  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解剖典型,总结经验,把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本地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情况千差万别,在加强分类指导的同时,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寻求加快国企改革发展的有效办法。

  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不搞私有化。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离开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不仅国有企业不可能搞好,而且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都难以保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说到底,就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使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

  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把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次全会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这个目标的提出,是从实际出发,正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形势和发展阶段的科学抉择。实现这个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立足长远,狠抓当前,只争朝夕,把扭亏增盈与制度创新结合,把解决当前困难与促进长远发展结合,为实现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前列,把抓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作为头等大事。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配套。

  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同志付出艰苦的努力。经过二十年的探索,我们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路子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科学的理论指导,有一大批企业的成功实践,有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参与,也有比过去更加雄厚的综合国力和物质基础。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机遇很好。党中央这样重视,国家支持力度这么大,宏观经济环境也明显改善。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一定能够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人民日报》 (1999年09月2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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