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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吐槽招行霸王行径 你的账户被默默扣着钱吗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05日 20: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新华网

 



  本网日前接到杭州陈先生反映,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在未经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从自己的卡号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这种霸王行径让他感到不解与气愤。

  据陈先生反映,他在1998年在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办有一张“一卡通”借记卡。此后,由于没有太多利用,卡内所存金额并不多。该卡既没有账单寄送,也没有配套的存折。

  2010年10月陈先生因故查询了账户明细后,发现该“一卡通”竟然被连续10多个月每月被扣除5元钱的账户管理费。陈先生不理解:银行未经告知,怎能单方面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随后,陈先生拨打了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投诉,招商银行声称,对于开立的存折或“一卡通”,如果同一个身份证名下,在全行范围内日资产低于1万元的,会被收取账户管理费,而收费从2009年7月1日开始。

  经交涉,招商银行将此前总计扣除的70元钱(每月5元,共14个月),从账户上全部退还本人。不过,招行相关人员态度生硬地表示,如账户今后仍不能符合“该行要求”,将继续扣除该费用。对此,陈先生当即表示异议,坚持如要扣费,必须经协商获得本人同意,并要求就此作为一个新的投诉记录在案,但该人员未予理睬。

  什么叫“符合要求”?这种要求是不是“霸王要求”?陈先生认为,招商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应该提前告知。然而,陈先生查询发现,自2010年11月起到今年10月份,招商银行果然重新单方面扣取每月5元的小额账户费,向招商银行投诉后未果。

  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经营者往往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等因素,将不平等格式条款强加给消费者。

  陈先生经调查后向本网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陈先生了解到,相当一部分银行有账户管理费的收费名目。广大网民可以去查查自己账户,看看是不是银行也在默默地扣着你的钱?这笔扣费是否合理或你是否认同?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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