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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13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先生做客中央台,介绍国家电监会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的相关情况,同时和媒体主编、业界专家现场探讨限电弃风、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电力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
嘉宾文钊:《电力法》是从1996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到现在一直也没有修订过,而电监会是2003年成立的,这么来看,电力监管方面的法律还是有些缺位的,这也制约了电监会作为监管机构去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电力法》的修法进度怎么样?
史玉波:《电力法》是1996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到目前为止已经实施了16个年头了。当时《电力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依法办电,依法管电,企业依法经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电力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法》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所以应该加快对《电力法》的修改。
近几年来,国家的有关部门包括电监会在内,都在积极推进《电力法》的修改,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些重要的问题大家在不断的探索,还需要形成一些共识。
电力市场化改革在不断深化过程当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比如将来电力市场的结构,电价的架构,包括电价的形成机制,都需要在法律里有表述。
随着形势的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分布式电源等等这些新兴的形式也需要在《电力法》上有描述。
另外,电力的管理体制,包括政府的管理体制、监管体制是什么构架,都需要在法律里有一个明确表述。
在这个过程当中,大家都在不断探索,不断讨论。目前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形成统一的共识,我们也很希望《电力法》能够加快推进。随着大家对电力改革或者市场化改革认识上的统一,《电力法》的修改会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