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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 遭证监局警示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13日 20: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网

 



 文峰股份 

  中国网11月13日讯 文峰股份晚间公告称,公司相关事项因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作关联交易依法披露,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

  警示函显示,文峰股份2011年向关联方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76亿元,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作为关联交易依法披露。

  江苏证监局称,文峰股份收购的文景置业项目含有房地产开发和酒店业务,收购全部股权后,与文峰股份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现有业务将有可能形成同业竞争。

责任编辑:陈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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