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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解答外贸企业办理出口免退税等问题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7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新华网

 



  外贸企业何时办理出口免退税?收到预付款何时缴纳消费税?稀土企业是否必须开具专用防伪发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进行了统一解答。

  外贸企业何时办理出口免退税?

  在外贸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需要办理出口货物免退税,那么,应何时办理、如何办理相关申报呢?

  纳税服务司介绍,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收到预付款何时缴纳消费税?

  有纳税咨询提出,公司与客户签订生产销售合同,按照预收货款的方式制造产品,如果收到预收款何时缴纳消费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因此,上述公司应于完成产品的建造、发出应税消费品时确认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

  稀土企业是否必须开具专用防伪发票?

  有纳税咨询提出,从何时起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需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业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稀土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稀土企业应于2012年6月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发行。(记者何雨欣、侯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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