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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店问题多发 山东政协委员建议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1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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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药品零售业竞争的日益激烈,通过网络进行药品销售发展迅速。由于互联网信息的复杂性,网上药品销售问题多发。山东省政协委员钱捍在正在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上建议,加强对网上药店的监管,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据钱捍介绍,网上药店的投入比较小,效益则比较高,加上近几年网购已呈风靡之势,促进了网上药店的发展。据调查,网上药店的交易额每年正以几何倍数递增,但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网上购买难以看到药品性状,也难以得到医药师的指导,购买者多数凭借网络及推销单位的宣传来选择,一些网上黑药店则充斥着虚假宣传,使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据钱捍调查,当前经药监部门批准的网络药店很少,网络上药店多为没经批准的黑店,这些网上黑药店设置了很多网购陷阱:一是有些网上黑药店为了吸引顾客、增加点击率,无限拔高所推销药品的疗效,用以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二是网上购物供需双方不能见面,消费者验收时只能看外包装,无法验证内容物即付费,发现上当为时已晚,投诉渠道也不畅通;三是一些非法网站不仅销售非处方药,甚至还买卖处方药,违反相关规定;四是有些网上药店出售无批准文号、无生产厂家、无地址的“三无”药品和成人用品,买假贩假。

  钱捍建议,应建立以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通信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联动的网上药店监管机制。一方面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准入环节,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及交易药品的来源真实、合法;另一方面要加强过程控制,以网上药店的交易过程和配送过程为重点,规范网上药店的经营流程。对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网站要依法整治,除予以曝光外,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可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把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并通过网上药店销售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停止营业或封存涉案产品等强制性措施。此外,网上售药的管理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规章,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店的具体操作行为。(记者刘宝森、王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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