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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沈阳2月29日电 (吕慧思)在29日召开的辽宁省信用工作会议上,根据《辽宁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细则》精神,辽宁省信用办通报6起案件为第四批典型失信案件并曝光,具体为:灯塔市沈旦堡镇雅拔台村委会、桓仁水泥厂、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顺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东北电力管理局第四工程公司、锦州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兴华摩托车销售公司。
以上包括一家基层自治组织在内的六家失信主体的案件性质主要为借钱不还、拒付货款或运费、拖欠货款或工程款。六起案件均经法院判决且责任主体拒不履行义务,失信事实清楚,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危害性。
自2009年“信用辽宁”开始建设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将48个省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目标绩效考核,成立了有56个中、省直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辽宁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10年以来,辽宁省先后曝光政府类、企业类和个人类失信案件累计21起,对失信主体进行威慑,促进形成失信受损的惩戒机制。下一步,辽宁省信用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平台,对典型失信案件主体进行联动惩戒,共同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