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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范小餐馆 列入黑名单者五年不得生产经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1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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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餐饮规范管理全面启动

  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优劣将用大笑、微笑、平脸标识并在店堂公示

  小餐饮规范管理日前全面启动,今年10月,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优劣将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脸谱”标识。

  2日,全市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及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会。副市长秦军与各区、市食安办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

  根据部署,全市相关部门将督促小餐饮改善卫生条件,提高食品安全标准。至今年6月底前,全市小餐饮店堂要设立信息公示牌,集中公示餐饮单位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举报投诉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等。10月底,小餐饮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标识在店堂公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将加强小餐饮食品检验检测,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且后果严重的,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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