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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泰山) 昨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问题的指引》。根据规定,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因实施重组事项可能导致长期不能弥补亏损,进而影响公司分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监管指引》明确了监管要求:一是相关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二是相关上市公司不得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缩股以弥补公司亏损的方式规避上述法律规定;三是相关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和年报中充分披露不能弥补亏损的风险,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四是相关上市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在重组报告书中充分披露全额承继亏损的影响,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