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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乡镇等地也要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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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假酒在我省越来越难容身。根据省经贸委最近下发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知,我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将向中小企业、乡镇、小酒楼、小食杂店等处拓展,“十二五”期末全省基本完成酒类流通备案登记,酒类批发企业全部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确保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

  同时我省将完善溯源管理体系,打造酒类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的溯源管理体系。另外,我省还将积极促进酒类流通地方立法。目前我省已将《福建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调研项目,旨在规范酒类流通经营秩序,防止假冒伪劣酒品进入市场流通,维护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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