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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监会官员出任广发证券董事长 称回避期已满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1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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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新浪财经报道,广发证券5月15日公告,孙树明接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原为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任,据相关规定,证监会一般人员离职需满一年后方能在监管对象中任职。对此,广发证券表示,孙树明回避期满,符合条件。

  广发证券今日公告显示,因工作变动原因,应刚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孙树明接任。应刚辞职后,继续担任广发证券董事职务。

  去年4月,广发证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应刚出任广发证券董事长。在此之前,应刚为广发证券董事,同时担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市场总监以及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而也是在去年广发证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之时,原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任孙树明出任中共广发证券公司党委委员、书记。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规定,“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

  据了解,证监会领导人员离职需要在三年满后方能在监管对象中任职,一般人员则为一年。

  对此,广发证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蔡铁征今日就对新浪财经表示,从孙树明去年出任中共广发证券公司党委书记到现在,已满一年,符合相关规定,“满足这个条件”。

  其实早在去年广发证券高层换届时,就有分析人士对媒体指出,孙树明最终将出任广发证券董事长一职。该人士认为,孙树明先担任广发证券党委书记职务,待回避期满就可以“正式走程序了。”

  此外,应刚去年出任广发证券董事长一职时,广发证券曾表示,因其尚未取得证券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根据有关规定,由执行董事秦力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应刚获得证券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为止。有观点就认为这是为孙树明将来的职务调整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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