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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 湖南保监局日前下发5月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处罚涉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娄底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祁东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祁东支公司)及上述两家分公司相关负责同志。
据悉,人保寿险娄底中心支公司使用的宣传资料和话术培训课件中存在虚假、误导内容,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被罚款10万元。康永新,作为此次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被湖南保监局警告并罚款3万元。
此外,中国人寿祁东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罚款10万元。陈琼,作为此次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湖南保监局给予其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