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广州农信社职员伪造存折提取客户7.8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记者近日获悉,广州市番禺区某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客户磁条信息并伪造存折,擅自提取客户存款7.8万元,用于买足球彩票。事情败露后,该银行职员因职务侵占罪被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曾××曾在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番禺信用社某分理处工作。其间,他利用在农信社担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日常工作中掌握储户梁××在该行开设的账户极少现金出入,并没有预设取款密码等信息。于是,2005年8月利用自己的操作号以“更新磁条交易”的操作将储户梁××账户存折的信息,重新读入其持有的储户杜××的旧存折,并通过粘贴、涂改存折账户名等手法伪造出一个新的户名为梁××的存折。

  在2005年8月12日至9月30日期间,曾××使用该伪造的存折,分多次提取该客户名下在该信用社的存款合计人民币78000元,用于购买足球彩票挥霍完毕。

  2006年2月27日,曾××在辞职前,一次性将人民币78000元存入上述账户内。2006年6月,曾××从该信用社离职。2007年10月29日至12月10日期间,曾××又使用上述伪造的存折,分多次从该账户内取款合计人民币78800元。

  案发后,首先由农信社将被告人曾××侵吞的78800元及利息共计80067.47元赔付给梁××。之后,曾××退赔也把这些钱退给了农信社。

  番禺区检察院对曾××提起公诉的罪名是金融凭证诈骗罪,番禺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定罪名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热词:

  • 农信社
  • 伪造
  • 获刑
  • 存折账户
  • 客户
  • 信用社
  • 金融凭证诈骗罪
  • 2006年
  • 缓刑
  • 被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