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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大鹏新区部分道路的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大鹏新区南西路限制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路段通告如下:
一、限制大型货车行驶的时间和路段:
节假日(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双休日)的8时至20时限制大型货车驶入南西路(新丰路口以南段双方向)。
二、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