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卫生部规范医疗从业人员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03: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科技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据新华社消息,18日从卫生部获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已正式发布,为全国860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卫生部政法司副司长赵宁介绍说,行为规范结合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希望,整合、细化了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要求和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疗服务质量,解决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医改顺利进行,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行为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此外,经注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也适用于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等,根据其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参照相应人员分类执行本规范。

  对于行为规范的实施与监督,卫生部表示,要把行为规范的实施情况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热词:

  • 卫生部
  • 医疗卫生机构
  • 医疗卫生改革
  • 从业人员
  • 医师
  •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 医技人员
  • 医疗服务质量
  • 药学
  • 职称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