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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底楼开商店,用业委会开出的证明办理营业执照,而此事业委会成员均不知情,这样离奇的事情发生在北部新区九龙湖畔小区。最近,小区业主反映了此事。
老杨是九龙湖畔小区B2栋的业主,他说,2005年入住以来,该楼负一楼业主便开始将住宅改成商铺。因改变了房屋结构,楼上业主担心房屋存在安全问题。但业主们的极力反对仍没有取得成功,这样商铺继续经营着,共约10家。老杨称,今年5月,他们发现负一层有商户把楼顶打穿与一楼联通,外来人员可直接进入小区,这除给整栋业主带来安全隐患外,也给小区治安带来隐患。随后,业主们向相关职能进行了举报。
小区业委会副主任熊先生介绍,7月27日上午,北部新区工商分局等相关部门到小区查看情况,部分业主对负一楼羊肉粉商户的营业执照提出质疑。工商局工作人员确认执照没问题,并出示了一份盖有“九龙湖畔小区业主委员会”字样的格式证明,证明表示开店是经业委会同意的。
现场,业主委员会成员相互沟通后确认,业委会没有召开关于同意B2栋负一楼业主住改商的业主大会,业委会会议记录和业主签名记录也没有同意其住改商。随后他们拿出印章与证明上的印章现场比对。发现两个印章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且两个章颜色不一致,他们认为,该章是伪造的。随后,业委会向公安部门举报,请求调查假印章来源。
羊肉粉商户说,今年2月,她从房东处租的房子,告知了对方用途,办理相关执照时均是由房东负责的,相关证明是否涉嫌造假,她不清楚。该房东则否认相关执照由她出面办理,具体情况她不清楚。
北部新区工商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住宅改商用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当地居委会或小区业委会的同意证明,如果其证明涉嫌造假,他建议业主走司法途径。(记者 肖祥丹 实习生 周怡 刘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