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国家电监会日前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承诺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电力领域的监管规章和文件,提高许可证管理工作效率,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和参与电力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多项举措的出台为民资进入电力行业做了保障,然而市场上反应却一般。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电监会发布文件缺乏实际意义,难有实质性效果。首先,电网调度方面效果难现。国家电网(微博)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巨头垄断电力输送环节,电监会作为监管部门,仅仅加强监管却未有相关惩罚细则出台,“空喊口号”难有实际效果。毕竟,违法、违规行为能否得到适当惩罚才是民企更加关注的焦点。
其次,可再生能源入网举措是一个“陷阱”,民资进入有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律。光伏产业产能严重过剩、风电并网妇孺皆知(去年限发量近100亿千瓦时)、小水电上网价格名目繁杂、生物质电厂亏损严重,可再生能源结构急需优化调整。种种问题尚未解决,加强可再生能源入网又能对民企有何“实惠”?
再次,电价问题难有改观。电价形成机制是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电价改革举措不断,却难有惠及普通民企之策。“魏桥模式”刚刚离去,电网企业就降低对火电采购量,而至身处亏损边缘、苦苦挣扎的火电企业于不顾,还美其名曰“优先采购水电”。上网电价、输送电价、变配电价、售电电价形成机制均未充分考虑民企利益,支持民资投资电力恐成一纸空谈。
最后,项目施工、设备采购非电力行业弊端之源头。电监会“大力推进电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领域向市场开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及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等领域”。实质上,某些电力设备领域长期存在产能过剩、无序竞争、结构失调等诸多问题,着眼电力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环节难以解决民资忧虑的主要问题,此乃“混淆视听、转移民资注意力”的做法。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电监会此做法有积极意义,表明了其履行自身职责、要求进步的决心,不过“雷声大、雨点小”很难有实质效果。审批阶段,发改委应当重点做好核准工作,“过剩”电力项目必须延迟批准或者搁浅,从整体上把控电力行业投资及设备市场发展规模,而电监会则应严格履行监察职责,从严、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为民企做足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