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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现“凑份子”建房 专家:政府应予以支持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05日 1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

  “合作建房”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9年前,中国合作建房第一人于凌罡首次提出个人合作建房理念,这9年来,全国多地涌现不少“合作建房”案例,有的成功,有的失败。而近日,江苏邳州200多人湊份子建房的消息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房价高企,望“房”兴叹者在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自己的安居梦。

  江苏邳州现凑份子建房

  1月3日下午,邳州市一家宾馆里,一场新闻发布会正在举行。与会者大多是互相认识的“网友”。近三个小时发布会上爆出了“猛料”:全国县级市首家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正式启动。通过网络报名,网友们“凑份子”作为股东,以非盈利目的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最后收获的商品房价格比同地段楼盘便宜40%左右。

  发起人曾在房管部门工作多年

  郭鹏程是邳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发起人,他曾在房管、房地产部门工作多年,对于快速上涨的房价,他有着切身体会。“我有一个朋友,因车祸致残,一直想购买一套住房,可是房价越涨越快,直到如今他依然无力购买。”他很早就听说了个人合作建房,在看到温州等地有成功项目之后,他在去年年初萌生了合作建房的想法,为此,他还专门成立一家公司,涉足合作建房领域。

  房价将低四成 已有200多人报名

  “我们的房子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高品质、低价格。”郭鹏程介绍,根据他们测算,新楼盘的均价在2800元每平米,而周边楼盘的价格在4100元—4300元每平米,房价低了四成左右。

  “我的目标就是让像我朋友这样的中低收入者,也能买得起、住得上商品房,”郭鹏程表示,他首先在当地的论坛里发布了合作建房的意向,很快就收到了众多网友的回复。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已经有210名网友报名参加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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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复制“温州模式”?

  郭鹏程称,按照计划,他们将复制“温州模式”的开发模式,计划用2—3年时间,建成一个规格不亚于周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新社区。

  2006年底,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法人代表、秘书长赵智强联合协会成员、社会白领等200多人率先在全国“破冰”,建造个人合作房“理想家苑”。该项目建设规模为7幢小高层、多层建筑,合256套,房价比周边商品房低40%。目前,温州项目“理想家苑”房子已经分配完毕,只等参与者入住。

  赵智强介绍,“理想家苑”项目从发起到建成,也经过了诸多磨难,在立项审批环节屡受延宕,但是最终被认定合法合规。正因为如此,他陆续把“温州模式”复制到北京和杭州,最近一站放在了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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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模式”只是看上去很美?

  温州模式“理想佳苑”项目经历了重重波折。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到当地进行了3次调研,最终确认为普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理想佳苑”终于在2009年拿到了建设许可证。

  2012年8月,“理想佳苑”竣工,温州市官方要求项目必须按普通商品房在网上公开交易。这也意味着,“理想佳苑”的256位参与者只能作为普通购房者参加电脑摇号,并不一定都能抢到房子,“自己出钱买地建房、确保获得房源”的初衷落了空。

  据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石海均等众多业内专家的分析,姑且不论政策和法律层面,关于“个人合作建房与非法集资有何区别”的拷问,单单关于资金安全、建筑质量、网上销售、分配等一系列环节的异动,都可能对“个人合作建房”这一美好愿景造成致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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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建房潮”早年曾现资金和拿地是两大难题

  2005年,邵角这个名字曾经搅动南京楼市。他是当年南京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人。

  用邵角的原话说,南京合作建房现在“暂时停滞”。在他看来,南京合作建房一直没有进展一是主体不明,二是拿地困难。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法律主体不明确。原来准备成立公司,可是公司不可以收集建房者的前期资金,这几年政策开放,或许可以私募基金方式募集基金。但是拿地同样是个难题。”邵角说,南京现在基本是通过挂牌拍卖的方式拿地,这就意味着要承担土地溢价的风险。

  比如自建房组织准备拿出8000万至1亿元拿地,但在拍卖时土地会溢价,“如果土地溢价到1.1亿元,那么就要和其他成员商量,可是在招投拍时,往往要在几分钟内作出决策,时间太短,根本来不及。而对开发商来说,这是一个公司行为,只要在心理价位内,都可以承受,而且可以很快做决定,就这一点,我们是竞争不过开发商的,可以说,合作建房和开发商是在不公平的环境下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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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政府应予以支持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吴翔华介绍道,早在1998年-2003年期间,我国北京、上海、烟台和南京等许多城市都有这样的组织。当时南京的组织叫做南京市职工住房合作社,像宁工新寓等许多那个年代的房产项目都是该组织运作建成的。

  目前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完善相应法规,来帮助组织运作,让这群人自行解决问题?能否舍弃土地财政上的一点利益,对这些人进行帮助扶持?“同样的形式,为何十年前就办得成,而十年后却办不成?”吴翔华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的态度很关键。完善法规、建立完整的保障房体系,这都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他山之石

  在德国和日本这类房屋的建成比例占新建商品房比例最高能达到40%。它是解决社会夹心层住房难的一种十分便利的途径。目前我国大力建设的保障房针对的也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低保户”之上,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体既买不起商品房,如果这类群体能通过自己集资的途径解决住房问题,岂不是两全其美。

  (中国经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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