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16名工人因劳资纠纷,愤然爬上了广州海珠桥 黄巍俊 摄(资料图片)
一把火烧死14人,只因欠薪3000元———4日发生在汕头的纵火案对于各地的劳资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惨痛教训!
年底,广州市内欠薪事件此起彼伏。仅是在这一周,本报就接到不下20宗欠薪投诉。一些是一两个务工人员工资被拖欠,一些则是更为严重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近年,各级政府都以维稳大局的高度布下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天罗地网”。去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罪名,目前广州市已有“欠薪入刑”的判例。另外,一些区(县级市)的劳动监察部门也建立起“两网化”预防欠薪,还有的企业被要求缴纳“防欠”保证金。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规定:欠薪后“一走了之”的老板,将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其个人基本信息。
如此等等,足以说明“天罗地网”不可谓不牢固,但一些企业和包工头仍侥幸成为漏网之鱼。
分析本周读者报料可以看出,务工人员一旦遭遇欠薪,多是不知道去哪些部门维权;即便找对了维权渠道,但他们经不起旷日持久的“走流程”,害怕“拖字诀”、“踢皮球”。于是一些性急的人选择闹事、选择报警、选择“喝点酒”硬闯信访部门,目的是尽快拿到自己的辛苦钱。
典型案例
案例1
拖欠不成假冒签名
湖南人刘小文:宁愿年不过了,也要和欠薪老板斗到底
今天上午10时,湖南人刘小文要为讨薪与老板对簿公堂。
今年2月4日刘小文到花都区狮岭镇岭南工业园一个皮具厂做板房车位工作,固定月薪2900元,外加一点加班费。干到6月8日,他被无端解雇。解雇倒也罢了,他还被老板罚款800元钱。而他从5月1日到6月8日将近4000元的工钱一分也没能拿到。
于是,6月14日他向花都区人社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迟至11月12日,裁决结果才下达:判罚老板清欠及赔偿1.4万元。对于这个结果,刘小文说:“裁决书基本依法支持了我的请求。但老板不服,他向花都区法院狮岭镇法庭提请抗诉,12月7日开庭审理。打官司本没啥,让我始料不及的是,老板假冒了我的签名,伪造了一份劳动合同书。”他称,自己从进厂到离职,老板都没跟他签订劳动合同。如今,老板伪造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想逃避法律的惩罚。
刘小文认定,既然老板抗诉,那他就奉陪到底。为此,他花1000元请了广州安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打官司。“做农民工难,讨薪更难!我相信司法能给我公正与信心,哪怕年不过了,也要维权到底。”昨日,刘小文坚定地对记者说。
案例2
代班夫妇工钱蒸发
老何夫妇又没跟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只好“闹事”讨薪
老何夫妇是外地来穗务工人员,在白云区金沙洲元邦地产楼盘做外架拆除。他的上头有两层“领导”:第一层是楼盘朱经理;第二层是包工头罗老板。老何夫妇在罗老板手下“代班”,组成一个临时的“外架班子”,人员多时二十几人,少时只有几个人。
4日,老何夫妇向羊城晚报投诉说,他俩有3万元工钱没能拿到。
据老何讲,他组织来的工人按天计酬,干一天活挣200多元。老何夫妇作为班子的领队,根据“方量”获得报酬。“方量”即工程量,指外架的覆盖面积。
6月下旬工程开工,9月下旬外架基本拆除,工人们找老何结账,老何找朱经理。朱经理表示“楼盘尚未完工,无法计算方量”。工人们拿不到钱,遂采取拦车、拉电闸等手段逼迫。最后,朱经理一锤定音:不算“方量”,一次性支付13万元。工人们将这13万元分光了,然后走人。只有老何夫妇因为“方量”未算,拿不到工钱。
夫妇俩遂去白云区人社局投诉,未果。“我们要求人社局去现场看,他们说会打电话了解情况,让我们回去。我们怎么知道他们打了电话没有呢?”老何说。
无奈,11月下旬,夫妇俩与朱经理的人发生过肢体冲突,报过3次警,但无用。
3日,朱经理终于派人去测算“方量”,给出的“方量”数据是4万多平方米,合计约10万元。何先生不服:“‘方量’被他们‘吃’了1万多平方米,照这样算,我们一分钱没拿反而亏钱,一年的活都白干了……”他估算的方量大约为6万平方米,工期结束可以拿16万元左右,其中13万元已经给工人发了工资,剩下两三万元未付的尾款,就是自己和妻子的收入。
何先生说,他们跟包工头罗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今罗老板不管他俩,他俩只好采取闹事的方式向朱经理要钱。
记者随后致电朱经理,他表示欠款之事与他们无关:“我跟这群工人没有合同关系,只跟他们的罗老板签了合同,钱已经付给罗老板了。工人是罗老板找来的,怎么算钱是他们之间的事情。”
看来,老何夫妇还得继续斗下去。
案例3
维权遭遇“五踢皮球”
鞋厂小王追讨加班费,去了五部门最后的答复是“该找谁找谁去”
外来工小王在白云区石井白沙路的荣城鞋厂上班,他反映自己这两个月的加班费突然变少了,而自己的工作时间与强度都没变。他想维权,却苦于没证据。
小王今年4月体检合格后入职,负责在制鞋车间操作机器。他介绍,一个车间有多台机器,他一天要压1700双鞋子,机器运作发出巨大声响,“比汽车声还高两倍。”
9月份岗位调动,需要再次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小王听力受损,失去调岗资格。
王先生要求工厂为其治疗耳疾被拒,双方关系闹僵。“他们不炒我,就是经常找我茬,加班费莫名其妙地比原来少了,工资表上不写清楚哪里扣了钱,我没有凭据,没法维权。”小王说。
小王的工资由底薪、加班费和生产奖金三部分组成。9月以前,他的工资有2500元。9月份以后,他发现自己每月的加班费比原来少了100至300元,工资在1500元至2100元之间浮动。因为没有记录自己的上下班时间,小王想去人社局投诉,却没有证据。
为这事,小王曾去白云区人社局投诉工作5个月听力受损、加班费变少一事,工作人员建议他去做工伤鉴定。于是,他去找工伤认定部门,对方告诉他此事应由安监部门负责。安监部门又让他找信访部门。小王到了信访部门,先填表,呈给工作人员,正要张口说话,被打断了。“工作人员看也没看,就说你可以走了。”
小王很较真,连续三天来询问。第三天,工作人员让他带着信访资料到石井街办事处处理。下午4点半,小王找到该办事处,把材料递给工作人员。
“他随便瞄了一眼,说自己要下班了。最后他让我‘该找谁找谁去’。我说我是区人社局让我过来的,他便说:‘那就回去找区人社局吧’……”
案例4
等钱救急讨薪漫长
蔡献贵离职未能现结工资,找有关部门却要等十几天才知道是否受理
蔡献贵离职后立即讨薪显得很无奈,因为他在“等米下锅”。
从11月12日上班,到当月25日离职,27岁的广西小伙子蔡献贵在白云区东平路口(德邦物流园内)汇通快递上了13天班,另加班6个半钟。按照首月2000元/月的工资规定,再加上12元一个钟的加班工资计算,离职后,蔡献贵预计能拿到约1000元的薪水。
为了这1000元,蔡献贵从11月27日起便开始讨薪。用人单位也很无奈:“我们又不是现结工资,我不知道他在担心什么?”该公司人事部的骆先生回应称,会在本月15日把薪水打到蔡献贵的卡上。
离职当日,可否要求现结工资?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致电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的陈宇昆律师。他说:“试用期内,什么时候离职什么时候就可以拿到工资。”但他表示,一般情况下,为了管理上的方便,用人单位可能会在下个月工资发放日统一给离职和在职员工发放薪水。蔡献贵如果急需追讨这笔工资,可以致电人社局要求处理,但流程可能会很长。
为了尽快讨到这1000元,蔡献贵先是打了白云区劳监大队的电话,被告知要打12333进行咨询,“打12333没人接”。于是他又打110,“110建议我打电话给人社局,但人社局那边程序太复杂,光备案最少要跑好几个来回,还要十几天决定是否受理。但我已经等不及了。”
等钱救急的蔡献贵非常沮丧:“最近要找工作,我又花了50元跟楼上拉了根网线。”本月10日要交300元房租的他现在身上总共只有130元。
案例5
信访办介入
追到钱
周先生和十几个工友借着酒劲闯进信访办,才要回拖欠的大部分血汗钱
“我们喝了点酒硬闯,然后信访办主任接待了我们,说兄弟们别激动,今天务必保证被拖欠的薪水到手。”前日下午,周先生和十几个工友在花都区花东镇要求信访办帮忙讨薪。结果,拖欠了半年多的大部分血汗钱终于到手。
“工程完工后,我们找包工头和工地方多次讨薪,他们都不理我们。”周先生透露,去年10月,包工头接下了电白二建公司位于花东镇某工地的项目,他和另外13个工友便来到该工地做工,主要工作就是打砂浆、砌外墙。
今年4月,工程全部完工,但直到12月,工钱却迟迟没发到他们手上,“我们找老板要钱,他就说电白二建公司有账没跟他结清。”周先生称,“老板总共欠我们14个人约17万元的工钱,这几个月老板都没有露面。”
12月3日,周先生与工友们再次来到工地讨要薪水,“我们之间发生了言语冲突,我们还动手掀了桌子。”随后工友们来到花东镇镇政府反映情况。由于中午喝了点酒,情绪激动的工友们硬闯了进去,“这样信访办的主任才接待了我们。随后电白二建的经理带着钱过来了,总共111400元钱,和包工头把钱结清了。余下的5万块钱,包工头当场给我们打了欠条,承诺在今年内把钱付清。”
记者观察
劳监处置时间长
让打工者等不起
在遭遇欠薪时,劳动者怎样依法维权?记者昨日采访某区人社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劳监大队副大队长。他说———
被欠薪的劳动者可打12333,这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被欠薪人员可免费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也可以举报或投诉。
或者打114电话,查询劳动者所在的劳动保障部门地址、电话,然后直接投诉。就广州市来说,12个区(县级市)人社局都设有劳监大队,各街道也都相应设立劳监中队。平时,劳监部门对辖区用人单位实行网格实时监管、网络动态监控,“横到边,纵到底,排查、发现、化解各类劳资纠纷”。一旦接到投诉,劳监部门一般都会到场,了解劳资双方各自的诉求,如能限时认定证据,则可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现场处置。如果认定不了,则要先行受理投诉,在60个工作日之内答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他坦承:这个调查期是有点长,一般打工者等不起。
如果一些劳动纠纷不是劳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或者劳动争议较大,劳动者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到街道司法所接受调解,当然也可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