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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白田田 赵东东 关桂峰 北京报道
“标准不如自来水”将占据1/4市场份额的农夫山泉推上风口浪尖。农夫山泉6日在北京召开饮用天然水标准新闻发布会,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反复强调绝不会低于国家标准生产产品,但对其标准的质疑还是不断被抛出。
事实上,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分类和相关标准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谓错综复杂。记者在超市看到,纯净水、天然矿泉水、矿物质水等各种水品牌名目繁多,而标示的产品标准号也是不尽相同。
据了解,根据水的来源、加工方式等特点,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等6类,所有包装饮用水的原料用水都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自来水标准)。而包装饮用水标准又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其中既有食品质量标准,也有食品卫生标准。
目前,我国包装饮用水的国家标准有4项,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而各地对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类又制定了部分地方标准,包括此次备受争议的浙江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
针对农夫山泉瓶装水产品标签上为何标示的是浙江地方标准而非国家标准的问题,农夫山泉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卫生(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无须明示,在产品标签上一般仅标示质量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农夫山泉未执行卫生(安全)标准,而是同时执行浙江省的质量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同一指标值出现不同的时候,则从严执行。
尽管农夫山泉方面声称其标准体系是将安全、质量标准合二为一并从严执行,但浙江省天然饮用水标准中对于砷、硒、镉等有害物质的限量值宽松于自来水国家标准,还是显示出不同标准之间的不一致。对于媒体记者就此提出的疑问,农夫山泉方面选择避而不谈,而让记者去问浙江省卫生部门。
“现在桶装水、瓶装水的标准不仅标准多,管理部门也很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有交叉矛盾之处。”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认为,产品多样化不代表可以胡乱制定标准,应该科学地制定标准并确立相关法规,确保人们基本的饮水安全需求。按国际惯例,瓶装水只有矿泉水和其他瓶装水两个标准,多套国标并行的情况不多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在加紧对《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标准进行清理,将整合公布新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针对饮用水标准不一现象,应该尽快制定统一饮用水标准,但在标准制定中应该召开听证会,在听取相关企业、专家意见同时,也应邀请消费者参加。